很多朋友对于我是跑业务的,主要跑外省,现在还可以做吗不出去跑业务没钱花和公司不建议做什么业务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我是跑业务的,主要跑外省,现在还可以做吗不出去跑业务没钱花
10
收藏分享转发到头条复制链接微信微信扫码分享新浪微博QQ空间举报半醉人间a
2020年02月21日
关注基本去不了了,而且风险很大,不能拿生命开玩笑不是,疫情期间在家可以做点手机兼职啥的,维持日常开销还是没问得的。
为什么公司不要自然人的普通发票
非请自来
是做脑筋弯吗?不要普通发票,难道还想要专用发票?,公司从自然人的购进业务,能取得发票都算偷笑了,还想挑肥拣瘦?这是不可能的事。怎么说?容我慢慢道来。
我们知道,自然人不能自行开具发票,只能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而且还是普通发票。按这样理解,如果某家公司因业务原因,确实需要与某个自然人有业务交易,该怎么办?如果该公司会计核算规范,相关支出多会以发票为主要凭据的,我们这里不讨论那些账都不做的情形。
类似的问题,我也回答过不少。提出这问题的,都只盯着增值税可抵扣这一层次来考虑,只知道什么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完全忽视了总的价税合计这一点。不错,对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不可回避的问题是,一般情况下作为销售方,能开专用发票的,税率基本至少为6%以上,不含税价格1万元,购买方购买时至少支出1.06万元,甚至113万元,可以抵扣0.06~0.13万元税额。
同等条件下,而如果销售方为自然人的话,只需要支付1.03万元,抵扣税额为零。这时还得经过计算比较哪种情形划算。怎么就能断定,从自然人处的购买业务不占优呢?所以说,不要自然人的发票,根本不成立。
退一步来讲,即使从自然人处购买税务上得不到便宜,那事前就不与之有业务往来,而不是说,已经发生交易了,再来讨论要不要自然人的普通发票的问题。另外,对于公司来说,如果是与自然人的交易,不要普通发票,也没有其他解决的途径,难道还想通过其他非正常手段索取专用发票?我想,按现行的税控管理,这种可能性不大。
总言之,公司与自然人交易,不要自然人的普通发票是个伪命题。
大概就是这样,我先闪了。
2021年适合做什么行业,风口在哪里
2021年最致富的生意:
人为什么穷,因为没有富人的智慧和胆识;人为什么犹豫不决,因为没有魄力和决策力。
十年来,腾讯改变了我们的沟通方式;淘宝改变了我们的购物方式;余额宝改变了我们的存钱方式;支付宝改变了我们的花钱方式;滴滴改变了我们的出行方式!时代一直在变,劣势必将被优势干掉,优势终将被趋势干掉!如果今天我们不懂得接受新生事物,不主动去寻求改变,早晚也会被时代所淘汰。
朝九晚五的全职工作不再是你唯一的收入来源,这种工作状态已经过时了!如今互联网已是趋势,如果你错过了腾讯,淘宝,余额宝,支付宝,滴滴这些商机,那就不要再错过互联网了,雷军曾说过“站在风口上,猪都能飞起来”,也是可以看出,抓住“风口”有多么的重要。李嘉诚分析了互联网新技术的未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互联网+分享经济是下一个风口
互联网+分享经济是大势所趋,中国共享经济市场的体量已经十分巨大.分享经济在中国已经步入了黄金期。进入分享经济领域是最好时机!如今是互联网+分享经济已经多次的被写进了政府的工作报告当中,在未来的十年互联网+分享经济,将成为带动中国的新的引体,抓住分享经济的趋势的人将抓住财富。
为什么不要与熟人做合伙生意
1.明确确定出资、股权问题
投资的核心有3点:人财物,人才、资金、资源,你投啥?针对出资的载体,既包括金钱,也包括智慧、经验、能力、资源,股份比例就是在这个核心架构上进行博弈和平衡的过程。在遵守这个法则的情况下,股份应怎么分呢?项目立项者:一般可以有10%加权;拥有此项目核心资源的,一般可有10%-15%的加权;项目运营官,有5%-15%加权;其它合伙人的股份按项目原始总资金的实际投资额多少为比例;项目一股会保留5%左右的团队奖励股权,这个空间可以独立留出来,也可以直接归到项目总操盘人的股份中。具体也会需要多方共同协商。
总之,如果你在人才能力和对项目的操作有绝对的主导价值,你的话语权重高,那么,你的股份就多,一般创始人、投资人、核心团队间的比例最好的控制在30%、40%、30%。其中,核心团队的股份由创始人代持、创始团队的股份决策权由创始人主导,这样创始团队就拥有60%以上的空间,尽量控制在65%以上,这种比例为下一步融资的操作留有空间。
2.合伙人的工资怎么处理?
合伙人是拥有股权权益的角色,但与实际付出的工作无关。工资的支付原则就是:谁付出,谁工作,谁就有权拥有,前一种是权益关系,后一种是劳动合作关系;如果某合伙人是实际工作负责人,理应给予工资。
3.熟人合伙创业,资金花完了怎么办?
如果创业过程中资金花完了,那么可以有四种操作方式来解决:共同借贷;共同出资;内部股权变更;清算、破产;
案例:某公司四个合伙人,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没有钱了,那可由现任操盘手CEO组织召开董事会,研究资金解决问题。如果没有人再出资了,或是没有钱了,这时可以让内部某一个股东增加出资,前题是有股东原意增加出资,其它股东的股份各自按比例减少。这个过程中,因为对项目不乐观,这个增加出资的股东,可以自主压低原有的"资本价值",比如你这个项目以前是值一千万,但是现在人家认为连一百万都不值了,所以,出资方有权利增加资本的增股权,如果其它股东不同意;那就进入另一个环节,共同借贷,即大家一起贷款,各自承担各自的比例负债。如果还是不愿意,那就进入清算阶段,破产了,把公司的资产清算,赔的钱,大家一起承担,评估的资产大家一起商讨分割。
4.明确退出机制。如果是公司必须将退出机制写入公司章程。对股权的转让、增持及退出,先说断后不乱。因为多数合伙公司不赚钱还能齐心协力,但是赚钱了就会出现利益纠纷,甚至兄弟反目。先定好规矩,再从规矩外谈感情,才有可能长久。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