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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审理食品安全民事案件司法解释 一 和典型案例 附全文

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司法局可以处理民事纠纷吗的一些知识点,和民事纠纷司法解决办法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请问民事纠纷已经和解,一年过后被告人又从新起诉可以吗
  2. 民事纠纷,派出所的办事流程一般要多久呢
  3. 政府对民事纠纷有调解的义务
  4. 司法局可以处理民事纠纷吗

请问民事纠纷已经和解,一年过后被告人又从新起诉可以吗

1、既然案件已经在法院审理过,并且以调解形式结案,就不能再次重新起诉要求法院处理了。

2、这在法律上叫“一事不再理'原则。就是说,一件事法院只能审理一次,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这里所谓的“一事”,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而且是同一的诉讼请求。因为这个同一事件已在法院受理中或者已被法院裁判,当然就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应再受理,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也避免当事人纠缠不清,造成讼累。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民事纠纷,派出所的办事流程一般要多久呢

结合案例提出的问题,可以看出是一起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案例中“邻村居民”的行为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涉及“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持菜刀朝对方扔,但未伤及对方)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砸对方的门)。具体如何处罚可以参考《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在此不赘述。

需要着重说的是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对此案准备进行调解处理(在我国,调解分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调解,其中公安机关的治安调解属于行政调解范畴),那么在调解过程中大家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一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及程序规定的相关解释)可以调解的情况:

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

1.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2.违法人员的侵害行为系被害人事先的过错引起的。

3.其他适用调解更能化解矛盾的。

4.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无赔付意愿,或者对赔付无异议的,可以做现场调解。

二是依据上述规定,不适用调解的情况有: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结伙斗殴或者寻衅滋事的。

3.多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4.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5.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6.调解过程中违法行为人逃跑的。

7.其他不适宜调解的情况。

三是依据上述规定,调解工作把握的次数及时限:

1.一般情况下,伤情明显不够轻伤的,不需要进行人体损伤鉴定的,被损坏的财物价值不大,不需要进行价格认证的,在受理案件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如果需要进行鉴定或者认证的,可以在鉴定结论出具后三日内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

2.一般调解工作为一次。如果第一次调解未成功,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调解的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进行调解,一般情况是在第一次调解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是依据上述规定,调解工作的后续处理情况有:

1.调解达成协议并且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进行处罚。

2.对于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达成协议但是不履行的,应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

3.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未履行之日起计算。一般来说,办理治安案件的时限自受案开始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调解案件是从从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未履行协议日开始计算。

当然,在实践工作中,可能由于违法人员在逃,短时间内无法结案,时间会超出规定的时限,公安机关需要将情况告知当事人,同时继续工作。

结合案例,公安机关应该是一直在开展工作,可能需要进行相关鉴定,或者是行为人在逃等情况,无法很快结案。当事人可以对进展情况进行询问,耐心等待。

政府对民事纠纷有调解的义务

发生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包括:

1、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

2、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

3、公力救济是指诉讼。

司法局可以处理民事纠纷吗

可以的。司法局在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司法所是可以对一般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的,但其前提条件必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并且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自愿履行。

因为该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如果一方不予履行,守约方可以就争议的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直接以该调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司法局可以处理民事纠纷吗和民事纠纷司法解决办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派出所 司法所领导协助处理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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