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修复发票显示控件报文错误怎能办,异常发票的解决办法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如何处理
1、增值税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文件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第三条第一款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如企业为纳税信用A级,可适用第三条第四款,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出口退税或消费税抵扣相关规定的,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等处理。纳税人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的,应于期满后38号按照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作相关处理。
2、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异常凭证后,企业所得税区别一下情况处理:
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四条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开票系统服务器连接异常怎么处理
原因一:连接服务器失败,最常见的是本地网络问题,先打开浏览器,检查网络是否有问题,如不能上网,建议自行排查网络问题。
原因二:服务器在维护,查看服务器是否正在维护,或者在早晨及其它用户较少时再尝试。
原因三:缓存问题,可使用杀毒工具清理缓存。
原因四:软件版本的问题,应更新软件版本。
异常凭证怎样处理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首先要分析异常凭证是如何取得的,如果是非法取得的,则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所得税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如果异常凭证是合法取得的,对纳税信用等级是A级的纳税人来说,应该在10天内申请税务机关核实,经税务机关核实可以不用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涉及出口退税的,可以依法办理出口退税。如果不在规定时间提出核实申请,按非法取得异常扣除凭证处理。非A级纳税人如果是如果是合法取得的,也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一般要求先做增值税进项转出处理或不予出口退税,但经税务机关核实属于合法取得后,可以重新抵扣或依法办理出口退税等。
3.如果税务机关通知你公司说相关发票为异常凭证,应认真进行自查,看相关发票是否为合法取得,通过查看商品出入库记录、转账记录、物流记录、采购申请审批记录等证据,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辩,避免被税务机关误伤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修复发票显示控件报文错误怎能办
步骤/方式1
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输入口令显示控件报文错误(传出)答:一般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开票系统(UKey版)正处于升级维护的时候但开票软件客户端未升级,而且插入电脑登录的开票软件Ukey是新领取回来第一次登录。
步骤/方式2
修复发票显示控件报文错误可以从以下方面排查解决:发票打印解析输入报文异常是因为你的网络有问题,这时候和税务局的网络没有连接上,所以这时候不能够进行。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