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出院病情证明书与实际情况不符该怎么办这个问题,签名解析失败怎么解决办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出院病情证明书与实际情况不符该怎么办
- 打官司二审都败诉了,法官说律师写错诉状了,该怎么办
- 老人遗嘱公证时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房产过户时如果有其他子女不签字该怎么办
- 父亲去世了,儿子要继承房子,女儿不签字怎么办
出院病情证明书与实际情况不符该怎么办
如果出院病情证明书与实际情况不符,建议先找开具出院病情证明书的医生交涉,说明一下情况,看能否另开一张。如果他拒绝处理,可以到医院医务科或者医患关系处理办公室投诉解决,如果还不能解决,建议到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卫计委投诉解决。
另外如果是在诉讼解决,可向法官反映一下,要求法庭调查补正。
打官司二审都败诉了,法官说律师写错诉状了,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只有下列可能:
1,法官的说法只是敷衍你的托辞;
2,也许法官对律师有意见,故意将你败诉的不满转移到律师身上。
如果出现上面情况,你可以审请再审,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如果你认为法官行为不端,可以向有关机关举报,举报成立,你的案件翻转的机率会很大!
3,这种情况很特殊:案件的事实只有一个,但从法律上表达事实的方式有多样,因此,同样的事由,不同律师在诉讼中会做出不同的模式来。发生你问的情况,只能证明有可能是律师做案子的思路和模式的设计都出了大问题,造成了不可逆的法律后果。
4,自己的律师和对方当事人恶意通谋,故意坑你。
出现后两种情况,你可以投诉或起诉律师。
老人遗嘱公证时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房产过户时如果有其他子女不签字该怎么办
按照现在的办理继承遗产的规定,其他子女不签字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过户的。
一、办理遗产过户,已经不在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之前办理遗产过户,房产登记部门会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这时公证处会要求其他继承人当场签字才能办理,即便你手里有公证的遗嘱也不行,必须其他子女同意并办理继承公证。
2016年司法部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已经明确,办理房产继承时不再需要继承公证,因此,也就不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了。
二、虽然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现实中还是有很多地方没有落实,依然要求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造成了很多人,拿着公证遗嘱却办理不了过户。
1、如果和其他子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来确定自己对房子的继承权,然后拿着法院判决书直接办理过户。
2、其他子女如果对遗嘱有异议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也是法律赋予的救济途径。
房产是老人的财产,老人如何处理分配属于老人的权利,子女们应该尊重老人的决定。毕竟是一家人,能够友好协商解决是最好的。
父亲去世了,儿子要继承房子,女儿不签字怎么办
她凭什么要签字,免费给你呢,你真想要,你可以给她钱,从她手上买啊。
生活中,尤其是一些重男轻女的地方,总是会以为,女儿嫁出去就不享有继承权,父母的一切都自然而然归儿子所有。
但是法律上,继承权儿女是平等的,同样赡养的义务也是。
别给我说什么,不公平啊,父母一直都是儿子在生活啊,比如题目中,这种,我父母一直都和我生活,凭什么就女儿还有继承权呢?
来,我们理下几个概念
第一,一起生活,就代表你在照顾你父母吗?说不定是父母当保姆居多
得了吧,生活中,我看了太多,儿子做啃老族,把父母当免费保姆使唤,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是你伺候你父母,还是你父母免费一天到晚做家务,洗衣服,带孩子?我相信后者居多吧。
我生活中,这样的比比皆是,还不是个例。
第二,没一起生活,就代表对方没赡养父母吗?
女儿平时逢年过节没有给自己父母买东西吗,父母生病的时候,平时需要钱的时候,做儿子的有没有拍拍胸部的说,女儿嫁出去的不用管,一切生病花钱,需要用钱时候我一个人出就是了。
没有吧,据我所知,还是出大事,要花钱的时候都一起在给吧。
第三,谁照顾多少,只和比例有关,并不剥夺继承权
能够直接影响继承权的,只有遗嘱,或者提前过户。
如果没有,只要子女没有虐待老人等这些恶劣行为,继承的时候会根据照顾多少的情况,有一定的倾斜,但是并不会完全剥夺继承权。
在此,也提醒,如果为了避免自己以后子女出现这样的局面,父母可以考虑提前遗嘱,或者赠送形式来过户都行。
另外做子女的可能也更多应该考虑下孝顺两个字,我身边有老人还真子女提议也不会提前过户,为什么呢,怕得了房子就把自己赶出去了。你说悲哀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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