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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第一猛将,甩吕布几条街,他拯救了中华民族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古代女囚最害怕的“滴水刑”, 到底是什么样的刑罚,水刑为什么很痛苦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历史上哪些刑罚极为惨忍,被施行后痛苦死去
  2. 古代女囚最害怕的“滴水刑”, 到底是什么样的刑罚
  3. 古代对罪犯的刑罚老鼠钻心是什么
  4. 历史上排名第一的酷刑是什么呢

历史上哪些刑罚极为惨忍,被施行后痛苦死去

酷刑,顾名思义就是以残酷手段施加于人身的刑罚,有的是为了言行逼供,有的则是为了震慑他人,若为前者或可保留性命,后者则大多会致人死命。而在古代酷刑中,会导致犯人痛苦死去的刑罚,大致可分为三种,即律法中的死刑,律法之外的死刑,以及非死刑却足以致人死亡的刑罚。

律法中的死刑:绞刑、斩刑、腰斩、凌迟、车裂

古代的刑罚虽然众多,但其实被列为主刑的只有五种,即上古时期以肉刑为主的“墨、劓、剕、宫、大辟”,后经改革在隋唐后形成“笞、杖、徒、流、死”五大主刑。死刑无疑是其中最为严重的一种,而隋唐以来的死刑方式虽然众多,但只以“斩、绞”为正刑,而更为残忍的腰斩、凌迟、车裂虽也被列入律法,但主要是为了震慑他人的特殊死刑。

1、绞刑。死刑的正刑之一,相对于斩刑算是较轻的一种,毕竟死者可以留下全尸,因而在古代律法之中,往往是斩刑降一档的存在。与国外不同的是,我国古代的绞刑通常是以弓弦缢杀,即将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断气而亡。至于以丝锦绞杀,那是少数人才能享受到的特权。

2、斩刑。死刑的正刑之一,也是古代执行死刑的主要手段。其根据罪行轻重又分为斩立决和斩监候两种,斩立决便是经督抚审录无冤,法司覆勘定议,奏闻候有回报部文到达,即日处决;斩监候则不立即执行,应临时监押,待至秋审或朝审时,再按具体情况分别处理。除谋反大逆“决不待时”以外,一般死刑犯实行“秋冬行刑”制度,即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因而又被称为“秋决”。

3、腰斩。这种死刑虽然不是正刑之一,但的确出现在古代律法之中,如《史记·商君列传》有载“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且存在时间较长,直到雍正年间才被废除。行刑时,通常使用重斧将犯人从腰部砍作两节,由于腰斩是将人从中间切开,因此犯人并不会瞬间死亡,而是会保持一段时间的神志清醒,过一段时间才会死亡。例如明朝方孝孺,传闻被腰斩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蘸血连书十二个半“篡”字才断气。此外,秦朝李斯、汉朝晁错、唐朝辩机、清代俞鸿图等皆死于腰斩。

4、凌迟。死刑之中最为残忍的一种,往往被用来惩戒罪大恶极之人,不过其被正式列入律法相对较晚,目前最早出现在《辽史·刑法志》之中,而自宋朝之后开始被广泛使用,尤以明清最甚。不过,凌迟并没有固定的手法,而是根据罪犯的罪行轻重施行,轻者仅“分裂四肢”,重者则“千刀万剐”,少者十余刀,多者则多达3000余刀。据说,刽子手手法极为高明,不割满刀数必须保证犯人不死,否则刽子手也要受到惩罚,因而犯人往往受尽折磨才能死。

5、车裂。这种刑罚出现较早,而自唐朝以后逐渐废除,唐末五代时又曾短暂出现,在凌迟出现之前,车裂往往被作为惩处罪大恶极者的手段,北周、隋朝时曾出现在律法之中。车裂又被称为“五马分尸”,就是将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马车或牛)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生生将人撕成五块。秦国的商鞅、五代的李存孝皆被车裂而死。

以上四种,便是出现在各朝律法之中的死刑方式,其中作为正刑的“斩、绞”两种应用最广,腰斩和凌迟相对来说较为特殊,虽历朝历代均有,但往往只针对罪大恶极之人。

律法之外的死刑:剥皮、炮烙、锯刑、断椎、灌铅等

相较于以上死刑,这些刑罚大多具有典型的人治特征,即不属于律法之中的刑罚,而往往以执政者的态度所决定,因而行刑手段大多较为残忍。

1、剥皮。这种刑罚算是律法之外应用较多的一种,且多见于史料记载。最初是将犯人处死之后再行剥皮,后来则发展为活剥。行刑之时,往往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此外,还有一种说法是将人埋入土中,然后在其头顶开口,将水银灌入,然后使人皮和肌肉分离。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明太祖朱元璋便曾以这种方式来处死贪官,并警示后来者。

2、炮烙。亦称炮格,相传为商纣王所创,算是比较冷门的一种刑罚,而且似乎也只在商纣王时期出现过。《史记·殷本纪》有载,“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列女传》也有记载,“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烙之刑”。也就是说,堆炭架烧铜柱,令人行走其上(或将人绑缚其上),以致被焚身亡。

3、锯刑。如同其字面意思,指的就是将人活活锯死,同样属于较为冷门的一种刑罚。根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孙皓的爱妾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结果被主管集市的中郎将陈声所捕获,并将其绳之以法。陈声本也是孙皓的宠臣,但在其爱妾的告发下,孙皓一怒之下便将陈声逮捕,并命武士用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4、断椎。同样属于较为冷门的一种刑罚,主要是指将犯人的脊梁骨打断,从而令其痛苦的死去。根据《商君书·赏刑篇》的记载,春秋时期晋文公重耳打算制定刑律,便与大夫们一起商议,结果当时著名的朝臣颠颉迟到了,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

5、灌铅。即向罪犯的的口里灌融化的锡或铅,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重力也能致人死命。根据《汉书·长沙定王发传》记载,汉朝广川王刘去的王后昭信性格妒忌而暴虐,在得知刘去多次召一个名叫荣爱的美姬饮酒之后,妒性大发之下便跑去向刘去告状,说荣爱与他人有染。荣爱惊惧之下投井自尽,刘去又命人将其捞出来,见其未死,便对其严刑逼供,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一怒之下便将其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如上所述,这类刑罚相对较为冷门,应用范围并不广泛,且多为一些手段残忍的帝王所用,且大多出现在律法并不完善的先秦时期。除了以上几种之外,还有抽肠、活埋、俱五刑(人彘)等其他刑罚。

非死刑而足以致死:宫刑、廷杖、蒸煮、梳洗、枷刑等

除了以上死刑之外,古代还有一些其他刑罚,虽然这些刑罚的目的并非处死犯人,但却同样能够让人极为痛苦的死去,且致死率相当高。

1、宫刑。又称腐刑,属于早期“五刑”之一,正如汉代孔安国之言,“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宫刑男女皆有,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刑。男子的施刑方式是,先拿绳子将其命根子绑起来,使其血液不能流通,自然坏死,之后拿利刃全部割掉,最后在以香灰止血,并以鹅毛插在尿道里,确保尿道通畅。至于女子,虽然可以确定的是到明朝时仍然对女子施行,但具体实施方法却众说纷纭,尚无定论。虽说宫刑不至于致死,但由于古代医疗手段相对落后,因此刑罚而致死者同样不在少数。古代受宫刑最为著名者,恐怕就是太史公司马迁了。

2、廷杖。源自于“五刑”中的“杖刑”,主要是指对朝廷官员进行的杖刑,最早始于东汉明帝(另说北周宣帝),而尤以明朝最为著名。明朝时期,廷杖主要由厂卫施行,而施行者均是接受过特殊训练之人,可以随意掌握手下分寸,即可百杖之后仍无大碍,也可数杖之内取人性命。据载,成化以前,凡廷杖者王去衣,用厚绵底衣,重毰迭帊,示辱而已,然犹卧床数月,而后得愈。正德初年,逆瑾(刘瑾)用事,恶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最为著名者,无疑便是明世宗朱厚熜年间的“左顺门惨案”,因“大礼仪之争”引发的朝臣与皇帝矛盾,使得朱厚熜一怒之下对180余人施以廷杖,当场打死17人。

3、蒸煮。比较少见的一种极刑,武则天在位期间,曾大肆启用一些酷吏,其中一人名叫来俊臣。在审问犯人之时,对待拒不招供的犯人,便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当然,来俊臣自己也最终遭到了这种待遇,“请君入瓮”便是由此而来。

4、梳洗。该刑的发明者乃是朱元璋,根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而应用该刑最为著名的,便是明朝锦衣卫控制的诏狱,锦衣卫在审问犯人之时,往往会用到此刑。

5、枷刑。这是自唐朝开始出现的一种刑罚,通常用于短期监禁或作为附加刑出现,不同的是犯人要戴上特制的大枷,站在规定的地方进行示众。从清朝定例看,主要是适用于伦理、风化案件的附加刑罚,而对于那些子孙不肖、违犯教令,或是触犯“奸非”、“光棍”等罪名的人犯,也经常枷号示众。虽然看似是一种较轻的刑罚,但由于枷的重量极大(《大清律例》规定普通枷重二十五斤,重枷则为三十五斤),且犯人往往经过严刑拷打,因而被重枷活活压死的人也不在少数。

如上所述,这些非死刑的刑罚,虽然最终目的大多并非想要置人于死地,但在施行过程中,却仍然会造成犯人的大量死亡,且死状大多较为痛苦和凄惨。

古代女囚最害怕的“滴水刑”, 到底是什么样的刑罚

水滴石穿大家应该都听过吧。采用的就是这个原理,水滴不断地滴到头颅上,久而久之,头发掉了,头破裂开了,但此时人还没有死,还能感受到水滴打击在头颅的骨头上,说这是酷刑也不为过。

谁发明水滴刑的?

相传是纣王发明的,要说纣王还真发明了不少酷刑。有什么炮烙之刑,刳剔孕妇等。相传纣王曾经让人竖了四根柱子,柱子中间放一个水桶,水桶底下有一个小孔,然后水桶下方是受刑的人。将水桶里面装满水,水就通过小孔慢慢往下滴,而受刑的人头是被固定的,然后水滴就不断被滴在受刑者的头颅之上。

这样的刑法一开始对于受刑者而言并没有什么不适应的,因为水滴滴在头上也并不痛,而且还有吃有喝。但是十天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这个受刑的人不断地被水滴打击着头部,并且头部一直是潮湿的,皮肤慢慢被水泡发了,后来软化,此时水滴再打击到头颅之上时,头皮会痛,而且头发会掉光。

其实酷刑就是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像车裂之刑,砍头,刑法持续时间短,受刑人只有短暂的恐慌与痛苦,随着刑罚实施后,死亡就让痛苦随之而去。但是滴水之刑却是不断地折磨着受刑人,冬天的时候,水是冰凉的,而夏天的时候会招苍蝇,另外每时每刻有水滴打击在头颅上,所以受刑者根本无法入睡。

要知道,现在很多抑郁症想自杀的人,都是因为无法入睡的原因,所以水滴刑完全是名符其实的酷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古代对罪犯的刑罚老鼠钻心是什么

关于“老鼠钻心”的刑罚记载不多,正史上几乎没有,在一些文学作品和刑罚专辑的书上偶尔有看到,但我对这个刑罚表示怀疑。

老鼠钻心的行刑过程:用一个金属桶倒扣在犯人肚子上,桶内放几只老鼠,然后桶底放置几块燃烧的木炭。过了一段时间,木炭的热量就会传递到桶内,老鼠在闷热的环境中变得急躁不安,于是就想尽一切办法逃跑。

由于四周都被桶扣住,老鼠唯一的逃跑途径就是打洞,于是这些老鼠就会啃咬犯人的肚子,然后往肚子里钻。这种刑罚在《人类酷刑史》一书中的名字叫“热锅老鼠”,但是书中关于这个刑罚的记载非常短,也没有相关的案例。

关于老鼠的刑罚

有人把“老鼠钻心”这个刑罚与《1984》小说中的老鼠刑混淆了,觉得这两种刑罚是一样的。其实不然,小说《1984》里记载的“老鼠刑”执行起来比较容易。

《1984》中的老鼠刑是这样的:主人公温斯顿被绑在椅子上,审讯官拿着一个铁笼子走到他面前,只见笼子里装了一只硕大的老鼠。笼子有两个门,审讯官按下第一个开关的时候,最外面的门打开了,这个门的形状大小刚好可以扣在温斯顿脸上。

这时候审讯官威胁温斯顿说:“我现在已经按下第一个开关,你看这笼子的结构,与你的脸正好相吻合。只要我按下第二个开关,饥饿的老鼠就会像子弹一样冲到你脸上,它会在你脸上跳来跳去,也可能会咬你的眼睛,或者钻进嘴里把你的舌头吃掉。”

当笼子离温斯顿越来越近的时候,他开始听到老鼠发出的尖叫声,那声音就好像是脑袋后面传来的,越来越近,恐惧感也越来越强烈。突然间,一股强烈的腐臭味道传来,温斯顿眼前一片漆黑,几乎要晕倒,老鼠在他脸上上窜下跳,他甚至可以看到老鼠的胡子和黄色的牙齿!

此时的温斯顿已经完全崩溃,他拼命地嘶喊,求饶,甚至把最爱的人也抛之脑后,嘴里不停地重复:“咬朱莉亚,别咬我,去咬她的脸,啃她的骨头呀!”(朱莉亚是他最爱的女人)

温斯顿经历的“鼠刑”成了他一辈子的阴影,忘记了以前的一切,鼠刑的恐惧就像是一把烙印,深深地烙在他心里。

这就是小说《1984》中的鼠刑,当然这种刑罚在正史中也没有记载,但是执行起来并不难。小说中也没有说温斯顿有被老鼠咬,也没有说老鼠是否钻进了他嘴里,只是老鼠在脸上蹦跳的感觉已经足以让人崩溃。

刑罚最主要的作用是震慑,其次是获得信息,老鼠刑已经让温斯顿的心理防线崩溃,行刑目的也就达到了。相比之下,“老鼠钻心”的执行难度非常高,而且真实性让人怀疑。

我先引用《人类酷刑史》关于这则刑罚的记载:

这种酷刑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很常见,刑具锅像一个大壶,中空,锅口反扣在受刑者的肚子上。在锅里放几只老鼠,然后锅底上燃起木炭。当锅被烧得通红时,里面的老鼠就会狂躁起来,拼命刨挖和啃咬受刑者的肚子,想从这里逃生。

从这段记载来看,这个刑法来源于“西班牙宗教裁判所”,这是建立于中世纪的一所宗教机构,由当时的天主教会教皇格里高利九世决意,道明会设立而成。其作用主要是负责侦查、审判和裁决天主教会认为是异端的法庭,这个机构在审讯时使用的刑罚非常残酷,其中用得最多的就是火刑。

如果从刑罚的残酷程度来看,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会使用“热锅老鼠”这样的刑罚一点都不奇怪,但是这种刑罚是否可行呢?金属大锅倒扣在人的肚子上,上面烧火,老鼠并没有接触到锅身,要让锅内的空气变热,那么锅体的温度肯定更高。在这种情况下,老鼠还没有变得狂躁,肚子已经被锅烫烂了,所以最后犯人有可能不是被老鼠咬穿肚子,而是被锅给烫穿肚子而死。

另外还有一点,老鼠在狂躁不安的时候,是四处乱跳,还是会在人身上钻洞呢?就好像泥鳅钻豆腐一样,有很多人尝试过做这道菜,把泥鳅和豆腐一起放锅里,然后慢慢加热,理论上泥鳅会因为水热而往豆腐里钻,但实际上这些泥鳅到死都没有钻豆腐!因此关于“老鼠钻心”这个刑罚,我表示怀疑。

古代的刑罚确实种类很多,而且非常残酷,但有些刑罚确实是一些文人杜撰的,没有可执行性,有些则是为了吸引眼球,添加了一些幻想元素。比如骑木马这个刑罚,明清的文人几乎把这则刑罚写成女性专用,特别是木马背上突起的木棍让人脸红。

但实际上木马刑只是一种“束缚刑”,通常是押送犯人到某地时使用,木马不一定是马的形状,有些就是非常简易的一个架子,使用的时候犯人趴在上面,手脚用钉子钉在架子上,然后推着这个架子把犯人送到监狱或者刑场,马背上的棍子都是那些文人们自己的幻想。

还有一种刑罚叫“滴水刑”,这种刑罚在史书上也没有记载,按照一些文学作品的描述,行刑过程是往犯人额头上滴水,直到把皮肤滴烂,把骨头滴穿……这是要多久才能达到最终的行刑效果啊?水滴石穿都需要经过漫长的岁月,更何况是滴在有弹性的皮肤上。

结束语

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出现过各种酷刑,后来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刑罚被废除,但有些国家还保留了一些刑罚,比如新加陂的鞭刑,还有中东地区一些国家还保留了“石刑”。

刑罚的作用是震慑和处罚,现代文明国家使用最多的一般是限制人身自由(监禁),其中刑罚中最高级别的死刑也被很多国家所保留,不过一直以来,社会上对于是否要废除死刑的讨论也非常激烈。

大家对于刑罚有怎样的看法?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

历史上排名第一的酷刑是什么呢

客观来说,酷刑是很难分出第一第二的。说个国外的“老鼠刑”吧。

(周星驰电影也有“老鼠刑”)

在漫长的中世纪欧洲,封建领主们的酷刑手段花样繁多,有一些还很有“观赏性”。老鼠刑的方式很特殊,就是把犯人绑在大大的长凳上,手脚都固定结实了。

然后扒开犯人的上衣,用一个铁笼子或者铁桶倒扣在肚皮上,中间不留任何空袭。准备几只或者十几只老鼠,放在里面。饥饿的老鼠逃不出去,就会啃咬犯人的肚子……

用铁笼子的话,能看清里面的情况,视觉上比较刺激。但是,一般都用一个铁桶。因为老鼠要不是特别饥饿,是不会啃人的肚皮的。所以,放一个铁桶,然后在桶的上面放一些燃烧的木炭,不断的加热。

随着桶内的温度越来越高,老鼠就会四处乱撞,咚咚作响。实在受不了了,它们就会发疯一样啃咬犯人肚皮,甚至钻进肚子里,寻找出路。

而整个过程,犯人都是清醒的,在不断的痛苦哀号中,慢的可能要几个小时才会绝望的死去——想象一下,肚皮上爬满老鼠的感觉。

(用火烤铁桶,让老鼠疯狂)

实际上,老鼠一旦尝试过了血腥,也会变得更加疯狂。这种心里的巨大恐惧,能让犯人在死前就完全崩溃。

更恐怖的是,老鼠刑是可以“量身定制”的。

正常来说,放在肚皮上是因为这里可以直接啃咬进肚子里,观赏性最强。但是有些施刑者不满足于此,可能会制作一些小一点的笼子,扣在犯人身体的其他部位,比如脸上……

其实人类对老鼠是有着天生恐惧感的,这种酷刑所造成的心理上的震撼,应该是其他酷刑无法比肩的。

老鼠刑还有一种更加残忍的,那就是把犯人扔进一个封闭的小房间里,然后放进去一大群饥饿的老鼠。在黑暗之中,老鼠会不顾一切的啃咬犯人。当然,犯人也会反抗,甚至会反过来咬死老鼠。

但是,老鼠的数量众多,最终会战胜犯人,一点点的把他啃咬而死。这个过程虽然施刑者看不见,但是凄惨的叫声,一定能让很多人听到。

说真的,单是写下这段文字,都觉得毛骨悚然,脊背发凉。

关于古代女囚最害怕的“滴水刑”, 到底是什么样的刑罚,水刑为什么很痛苦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古代女囚都怕的刑罚 虎豹嬉春 ,名字听着挺有诗意,实际很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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