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很多朋友对于北京盗窃罪2021年的量刑标准和北京法院不采纳量刑建议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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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商户把1斤土豆卖到6元,被罚10万,是不是有点太重了
6月17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向外界通报了一起因哄抬价格而被罚的案件,当事人郭某某是北京市东城区日易晶盛菜市场内的一个个体商户,他在6月10日以1.3元/斤的价格购入了大量土豆,然后近期把售价哄抬到了6元/斤,最终市监局依法对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看到这则新闻,很多人都为郭某某鸣不平,认为虽然他确实有哄抬物价的嫌疑,但也就高了那么一点点,就因为这事儿罚他10万,是不是太重了?
对于这件事,海棠个人认为,一点都不重!还记得2月份的时候口罩价格飞涨的情况吗?当时的口罩被无良商家炒到几十块一个,让广大人民群众痛恨不已。郭某某这种行为,虽然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但本质上是同一种行为。
根据时间节点来看,郭某某进货时间是6月10日,当时北京依然风平浪静,疫情尚未反弹,因此,一开始他卖的价格也不高,按照以5元/4斤、2元/斤、2.5元/斤的价格分成三个等级销售。
但随着北京疫情的反弹,郭某某竟然利用这个机会,在6月15日这天将剩余的150斤土豆价格提高至3元/斤和6元/斤进行分等级进行销售,如果从绝对值来看,确实只涨价了几块钱,但是从比例来看,其进销差价率分别达到130.77%和361.54%。
就算放在平时,这已经算得上是哄抬物价了,更何况这是非常时期,特别是新发地这一北京最大的菜市场被紧急关闭的情况下,蔬菜供应变得十分紧俏,郭某某却趁机涨价,这一行为明显是在发国难财,必须从重处罚以儆效尤。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想办法赚钱、赚更多的钱是值得鼓励的,但一定不能走歪门邪道,否则必将受到严惩!
北京盗窃罪2021年的量刑标准
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怎么请求法院对罪犯轻判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在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之前,都不能被确定构成犯罪。
为了贯彻无罪推定原则,涉嫌犯罪的人员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后,被称为被告人。故正确的问法是怎么请求对被告人轻判。
请求法院对被告人轻判,实质是请求法院在量刑时能够从轻或者减轻量刑。
我们先看法院一般是如何量刑的。
按照量刑规范化的要求,法院在量刑时先是根据犯罪事实确定基准刑,再根据量刑情节确定宣告刑。
我们以故意伤害罪为例。假设故意伤害一人重伤的量刑起点是四年,但致人重伤的同时又致一人轻伤,致一人轻伤增加刑罚量一年,最后确定基准刑是五年。
确定基准刑后再看被告人是否存在减轻、从轻、加重处罚情节。假如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自首情节减轻基准刑的10%;认罪认罚减轻基准刑的10%,一共减轻基准刑的20%。五年减去20%,就是四年,最后的宣告刑可能是四年。
从人民法院的量刑步骤可以看出,要请求法院从轻量刑,一是要从低确定基准刑;二是尽可能多的确定有从轻处罚情节,且以最高的限度确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幅度。
被告人在为自己进行从轻量刑的辩护时,一是向人民法院说明自己的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的犯罪结果,是初犯、偶犯,从而从轻确定基准刑。
二是向人民法院充分说明自己具备从轻处罚情节,并向人民法院争取最大的从轻处罚幅度。例如在向人民法院说明自己具备自首情节时,说明是在犯罪后及时自动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以争取最大的从轻处罚幅度。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