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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里快拆迁了,公摊取消后,是祸是福
“以住房套内面积交易”是计算方式变化,并不能影响房屋总价。何况调控房价也不是这种调法。猪年拿猪做比喻。活毛5元1斤,刮毛去内脏的净肉起码不得8元啊?活猪便宜可能肚里多屎包,净肉贵骨头肉明摆。因为公摊掺杂的容易被忽悠,无公摊的明摆桌面一目了然,国家才征求意见试推这个方案。
新业主也别异想天开,总房价、物业费、取暖费、维修基金该多少还是多少;老业主也别认为吃了亏想着会退款,那是不可能的;拆迁户也不用担心补偿大折本,嘛事都是合着来的。
商品房该不该取消公摊面积如果取消的话,已购房的居民会不会得到适当的赔偿
你提的这个问题,有点概念不清,你还没弄明白公摊是个什么东西,公摊它是有成本的,这个价值他是一定算在购房面积里的,原来按建筑面积计价买房,打个比方说买的花生,现在按使用面积计价买房就是买的花生米,花生和花生米能一个价吗。现在按使用面积计价,并不是说公摊面积的成本不让购房者承担,你最终的购房总款是不会少的,所以也就不存在退赔这一说。这一办法的最大好处是斩断了黑心开发商暗中加大公摊面积,让业主不明不白多掏钱,因为原来的计价办法公摊面积不是专业人员是量不出来的,业主是睁着大眼没法说,业主到底买了多少公摊根本不知道,现在的商品房公摊都超,一百几十平的房子,给你加上几平你觉不出来,在我们这几万元没了,在北京几十万就没了,一个几百户的小区,每户多掏几万,开发商多赚多少,大家都会算。再就是取暖费和物业费的收取按合同面积收,公摊区域不供暖业主也交取暖费了,墙体管井也收物业费了,所以使用面积计价是业主的最大福音,可惜来的有点晚了。
政府取消公摊面积后,已购房人群会得到适当赔偿吗
住建部即将出台的取消公摊面积,按套房实际面积计算的〈住宅规范〉,引起全社会的关心和关注,展开了热烈的议论。
这一新规出台,对购房者,特别是棚户区拆迁安置人有许多利好。可以买到和调换到实实在在的套房面积。规范了用公共面积来冲抵私有面积的算法,以前是买一100平方米,拆迁100平方米,实际得到的套房面积只有70一80平方米。用公摊面积30一20平方米来冲抵。实际得到的100平方米是虚数。
这个虚数影响后期的物业管理费,燃气费,房产税等,都得按100平方米的虚数来計算交纳。
出台新规,将保护购房者,被拆迁人的利益,体现公平,公正。
在带来好处后同时,也让许多人担心,担心会逐推房价进一步上涨。成为"换汤不换药"的形式,转嫁给购房者。
相信国家即然有新规定出台,就有相应办法来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只要动真格,做好两手硬,房价是可控的。一是调控好开发商的开发建设用地,二是通过国家权威专业技术人员对所建设的商品房进行建设成本核算,对利润收益进行调控,限制最高房价区域,不能全由房开商确定。为什么就不能少赚一些,让利点给老百姓??只要措施有力,房价是可控制的。
即将出台的新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思考,已经购买了商品房的,会得到适当的补偿吗?我认为已经成交,完善了全部手续,是不可能有补偿的。
从法理上来讲,什么新政策,新办法,新规定出台实施,都是有执行时间规定的。购房在前,新规范在后,新规定不适用于之前事项。
住建部即将出台(正在征求意见中)的新规定,是对今后新建设的住宅规范要求。其中还要求,4楼及以上的必须安装配置电梯。
总的来说,是好事,在我国已实施多年的住房面积包含公摊面积的计算将成为历史。
公摊面积有可能取消吗什么时候会取消
必须去消公摊面积!房子有公摊面积极不合理容易误导购房者!而且每个城市甚至每个项目的公摊面积率不一样相差很大这就更加误导购房者对房子实际空间面积的了解!是对购房者知情权的误导!因此在房子单价上也使购房者被误导了把公摊面积也按房子单价算是严重欺诈购房者!失去对房子实际空间面积的判断和使用规划!对房子单价对比失去判断!因此房子有公摊面积极不合理!国家必须规定房子面积应为实际空间面积这样不会对购房者产生误导!无公摊面积以房子实际空间面积算房子总价更合理!这样购房者对房子实际空间面积和单价一目了然!使购房者有知情权更好选择规划对房子实际空间面积的需求!这样才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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