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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子,地皮归谁(买楼房地皮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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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重金买下一地皮 动手建出房子让人羡慕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买了房子,地皮归谁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房屋归属问题及解决办法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三产房50年后归谁
  2. 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怎么办
  3. 买了房子,地皮归谁
  4. 婚前买房,目前已婚,自己还房贷。怎样界定房产归属呢

三产房50年后归谁

首先,说一说什么叫三产房。三产指有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三个产权。三产房指自己家的房租被占用了,国家给你的安置房建房指标。有了这些手续,就可以统一建造安置房,如果有人要你可以转让给别人。

其次,说一说50年后产权归属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如果到期后,住宅用地可以自动续期的。

当然这样有两种情况: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方法。

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怎么办

产开发商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屋主有权退房。1、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再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可知,因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宣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予退房。房地产开发商构成欺诈,屋主有权请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因此,房地产开发商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售房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即构成欺诈,屋主因此受损,其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买了房子,地皮归谁

买了房子,该房子的所有权归你,同时取得了房子所属土地的使用权,但房子所属土地的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在我国,任何个人都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我国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要么归国家所有,要么归集体所有。个人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法条链接:〈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4、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婚前买房,目前已婚,自己还房贷。怎样界定房产归属呢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就不存在自己还贷的问题了!

题主设定的问题说得直白一些:就是婚前自己贷款买了套房,婚后用自己的收入来还贷,现在办房产证时由于已经结婚,房管部门要求办证时夫妻都要出面办手续。所以担心这房产变为共同财产。想用什么方法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分割。

我不知道楼主是男是女,如果是女的还好些,是男的估计要挨骂。简单作个分析:

1、先纠正一下错误观念:结婚后之后哪有什么“自己还贷”?

先来一条婚姻法学习一下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看到了没?婚姻期间的工资、经营收益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婚后即使完全是自己的工资等收入来还贷,这也属于夫妻共同还贷。

2、婚前个人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的,离婚时配偶有权就还贷部分及增值进行分割。

既然是共同还贷,离婚时就这部分利益及相应增值,配偶自然有权要求分割。所以,正常情况下,即使是没结婚就单方办下了房产证,然后婚后还贷,还是按这个规则来确定权益。至于楼主说现在办房产证要夫妻双方办手续,只要不是把房子直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就还是按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共同分割的方式来处理。

3、有特殊书面约定,可按约定界定双方权益。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按上述第2条的原则分割。但如果有特殊约定,则以双方约定的方式来确定房产归属及分割方式。比如书面约定即使存在婚后还贷,也仍归之前购房人的;或者直接约定全部份额双方共有的……怎么约定都行,只要合法,将来就按约定办。

(本文由北京杨文战律师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好了,关于买了房子,地皮归谁和房屋归属问题及解决办法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买卖私人地皮要注意什么手续

标签:# 买了# 地皮# 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