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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女方提出离婚,共同财产她又不给怎么办
当夫妻双方出现问题,感情不和,需要解除婚姻关系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如果协议离婚,经双方进行协商,可在协议中约定孩子的抚养权以及相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不同意协议离婚,则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彻底破裂。
法院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判决财产分割的标准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争议最为激烈,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主要判断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分割财产时均等分割。因此依法分清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非常重要。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妻子提出离婚很多次了,即使净身出户丈夫也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偏袒任何一方,都会使对方受到伤害。
象你听说,你们的结合也不是那种闪电式婚姻,是在认识半年后结的婚,婚后又共同生活了三年多了。并且你又有不能生育的生理缺陷,你的老公并没因此而嫌弃你,反而是你对老公失去感情,不爱他了。
看来你的老公是个很任性的人。他不相信你已经不爱他了,因为他对你的爱始终没有改变。他还固执地认为只要他爱你,你就会爱他。他以为爱是对等的,有付出就会有回报。你老公的说法也对,你们都块步入老年了,离婚后的情况能如你所愿吗?你说你宁愿孤独终老也不想和他继续过日子。我认为这只表明了你和老公离婚的决心,你是不会让自己孤独终老的。
综上,与其这样在没有欢乐,没有爱的环境中生活下去,倒不如快刀斩乱麻,尽快使自己得到精神上的解脱。你唯一的办法也只有去法院起诉离婚。
在此我也规劝一下你的老公,别再执迷不悟,要想得开,放得下。离婚是痛苦,不离婚你幸福吗?
谢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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