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如果不能接受法院的判决,该怎么办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如果不能接受法院的判决,该怎么办以及检察建议不采纳怎么办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副职遇到外行正职,他又不听你的合理化建议,该怎么办
- 如果不能接受法院的判决,该怎么办
- 原告起诉不举证且不认可被告提交的证据,被告申请司法鉴定原告不配合该怎么办
- 如果领导错了,还拒不认错,作为下属的你,该怎么办
副职遇到外行正职,他又不听你的合理化建议,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是社会企业,尤其是职场中长期存在的现象。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时间不长,多年在计划经济时期的老同志,一时还不适应巿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新入职员工也没有相应的业务培训。在员工总体业务不够熟练的基础上选任的领导班子成员,多是由外行入职,这是一种常态。面对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不宜轻易否定。因为:
首先是内行都是从外行起步的。从来就没有天生的内行。这是不争的事实;其次是内行与外行各有优势与劣势。内行人懂得业务,套路清,基本能够遵循经济运行规律操作,一般不会有战术性风险;但是长期囿于本行业业务当中,往往对宏观经济形势不太关注,可能会形成思维定式。这容易导致战略性盲动;
外行人往往视界宽,善于从宏观到微观观察分析判断国内外市场发展趋势,可能会避免战略性失误;但是由于因不懂业务流程,特别是不熟悉经济链条运行的规律,可能造成战术性风险;
对于题目的答案,总的来说,就是相互配合,取长避短。怎么才能做到呢?就是:
一是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同心协力,既相互尊重所长,又不固执己见。不要以内行外行的标签看待对方,应当是以同舟共济的战友视角看待对方,不断地增强信任感。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各自发挥专长,提出建设性意见,又不执拗己见。相互深入交流融合,形成共识;
二是相互学习各自的长处,体会到对方的良苦用心。不要相互指责其短。放低姿态,以谦恭的心态,去汲取经验教训,成为大家共同的财富;
三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胸怀大度,特别是要尊重副手的业务经验,谦虚地向人家学习,及早变成业务行家;副手也应效仿正职,尊重他的意见,从中学到战略研判的方法。都不要计较对错高低;对于个别难以达成共识的问题,可以听取中层干部或者员工的意见,也可以搞点调研后再议;
总之合则兴业,分则害民。个人管见,不知可否?
如果不能接受法院的判决,该怎么办
不能接受一审判决,可以在限期内上诉;对二审结果仍然不服还可以在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
法理和情理在一定程度上是有一定差异的。法官是依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来判决,如果手里没有确实的证据即使走遍所有的救济程序都无济于事。
曾经有个当事人十几年前家里拆迁时把拆迁款借给了别人,说好是一年能还(没有写借据,15万的拆迁款还是现金交付的),结果到期就没还上,双方就口头约定了一下把借款人的房子用来抵账了,这个当事人就这样搬进去了,手头没有协议更没有变更房产登记。本来就这样十几年相安无事的,结果两家因为其他的原因不和,借款人也就是房子的产权登记人把房子卖掉了!这位当事人现在就处于无家可归的状态,都知道他现在很冤,但是他现在一点证据都拿不出来,甚至对方反过来跟他要房租!
心理学有一个很重要的定律——墨菲定律,即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它告诫我们在一件事情要出错之前,必须先假设它肯定会出错,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如果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错误而只是咽不下这口气,建议息诉。权当吃一堑长一智了!
原告起诉不举证且不认可被告提交的证据,被告申请司法鉴定原告不配合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除了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外,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对提出主张又不提供相应证据的原告,将很可能会承担败诉的后果。在司法鉴定环节,如果一方不配合,同样要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具体何种不利后果,无法一概而论,要看具体的鉴定内容和不配合方造成的影响。民事诉讼中对事实的认定还通常遵循优势证据原则,也就是说那方证据对特定事实的证明力更强就应该采纳那方的证据。
如果领导错了,还拒不认错,作为下属的你,该怎么办
谢谢邀请,说实话现在社会就是这个样,领导永远不会错,因为他是你领导,叫你东你可不能西,老板错了,你能说老板错吗?现在打工人比讨饭人明说还是好一点,老板吃肉,工人还能喝一点汤!最后说一句,如果那个下属说领导错了,那么明天只能回老家了!谢谢点评,一个普通人说的心里话。希望大家点个赞,有必要评个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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