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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这个村拆旧复垦,有村民分了60多万元

其实拆旧复垦的赔偿标准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拆旧复垦不彻底整改建议,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拆旧复垦的赔偿标准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违规复垦修成路,自己恢复原貌种地,不让走路了违法吗
  2. 拆旧复垦的赔偿标准
  3. 农村拆旧复垦补偿如何分成,注意什么
  4. 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程序

违规复垦修成路,自己恢复原貌种地,不让走路了违法吗

1违法2因为修路需要经过批准和规划,私自复垦修成路是违法的行为。另外,自己恢复原貌种地不足以使修路的效果得到保障,还会影响交通的顺畅。因此,不让走路是可以理解的措施。3在修路前,应该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采取合法的方式,保证修路的效果和周围居民的权益。同时,也需要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惩罚。

拆旧复垦的赔偿标准

拆旧复垦是指拆除旧房并将土地复原为原有状态的一种行为。在进行拆旧复垦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府的规定,其中涉及到拆旧复垦的赔偿标准。

一般来说,拆旧复垦的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拆除费用:拆除旧房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

2.损失补偿:拆除旧房所造成的损失补偿,包括物质损失和经济损失等。

3.压实土地所需成本:需要对拆除旧房的土地进行复垦,压实土地,种植草皮等,需要耗费一定的费用。

4.生态环境损失:在拆旧复垦的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损失,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拆旧复垦的赔偿标准因地区不同而异。不同区域的政府可能会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不同的赔偿标准,因此在进行拆旧复垦时,需要认真了解并遵守当地相关规定。

如果您在进行拆旧复垦的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律师等专业人士,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村拆旧复垦补偿如何分成,注意什么

大家好,我是农村D小李,在阅读本文之前,请点击右上方“关注”,这样可以在第一时间收到我的精彩问答,谢谢!

农村拆旧复垦补偿如何分成,注意什么?

全面推进拆旧复垦,无论是在落实省政府决策还是实施精准扶贫,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作者在总结全国各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农村拆旧复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发现农村拆旧复垦存在群众意愿协调难度大、前期资金缺乏保障以及项目成本核算等难点,并针对以上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详情见下文。

全面推进拆旧复垦,既是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我市实施精准扶贫显化农村土地资产价值,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土地供给侧改革、保障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的必要手段。总结全国各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农村拆旧复垦工作的经验,农村拆旧复垦存在群众意愿协调难度大、前期资金缺乏保障以及项目成本核算等难点,建议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完善拆旧复垦实施细则,规范指导工作实施;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深入调查研究,维护农民权益;采用EPC模式加快工作推进;加强培训宣传。

一、实施难点

结合农村拆旧复垦的主要环节,总结农村拆旧复垦实施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群众工作协调难度大

本项目由于涉及到拆旧区复垦,对村民的用房进行拆除,普遍存在村民意愿不强,且协调难度大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大方面的原因:一是各地普遍存在“建新不拆旧”的习俗,农民在建成新房以后,以“祖上遗产”、“风水供奉”等为由,拒绝拆迁旧宅。二是经济利益的分配问题,参考此前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由于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农民获得的拆迁补偿总额偏低,村集体和农民拆旧退地积极性不高,存在部分项目因群众工作难协调而无法启动甚至被迫搁置、中止的情况。三是拆旧复垦涉及农民需要退出建设用地,不得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因此群众工作协调难度大。

2、拆旧复垦资金缺乏保障

拆旧复垦费用主要包括旧房屋等地上建筑物的拆除费用和土地复垦费用。从旧房拆迁、构筑物拆除、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工程到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无一不需要大量的资金,项目拆旧、复垦资金投入量较大。据调查,省内各地拆旧复垦费用主要由政府财政垫资,前期拆旧复垦资金缺乏保障。因此如何保障前期拆旧、复垦资金投入也成为了本项工作难点。

3、项目成本核算难

根据《方案》,复垦指标交易所得成交价款,在扣除成本后,净收益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由交易平台依据县政府提交的收益分配明细,直接拨付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等土地使用权人。其中,项目成交价款主要在省最低保护价基础上由市场决定,净收益分配比例由《方案》统一确定,但其中项目成本涉及项目推进的各个环节,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因此成本核算结果的公信力及规范性成为本项目的一个难点。

二、对策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农村拆旧复垦工作应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沟通衔接,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情况、问题,如在潜力意向摸查、项目申报审批、项目规划设计、验收确认过程中,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项目审查审批,推动实施试点,指导镇村优先安排废弃宅基地的拆旧复垦及验收、后期管护;农业、林业部门要配合国土加强农村农地整治的规划衔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多项工作的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筹措工作经费,加强资金管理,积极配合探索可行高效的经费筹措和审定办法,聚合各项政策及资金发挥综合效应;扶贫部门要积极配合镇村争取扶贫资金,指导对口帮扶单位做好贫困村、贫困地区的拆旧复垦工作,并与住房城乡建设、镇政府共同做好补助资金的确定工作。

2、完善拆旧复垦实施细则,指导工作实施

农村拆旧复垦由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统筹负责,组织审批和验收复垦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需在全省农村拆旧复垦政策框架下,总结各地区推进农村拆旧复垦工作的经验,结合本区域农村发展特征和土地利用特点,结合农村拆旧复垦的关键环节细化实施细则,明确拆旧复垦的实施范围、具体操作流程、复垦项目管理规范、复垦验收标准、成本核算及收益分配规则等,指导和规范下辖乡镇开展农村土地拆旧复垦工作提供指导,促进各县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拆旧复垦工作。

3、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本项工作应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实施试点,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较高、实施条件较优的项目区开展试点工作,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先易后难,总结问题,积累经验,探索并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及管理机制,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确保政策执行有力到位。

4、深入调查研究,维护农民权益

在项目启动前,应注重引导村集体内部的拆旧复垦潜力实地调查,在掌握详实的地方土地情况资料后,与镇、村领导代表和农民座谈,讲解工作目的和工作任务,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充分尊重土地权益人、被拆迁人的意愿下开展项目,决不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认识到农村拆旧复垦的重大意义,并保证项目的透明和公开,随时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5、采用EPC模式加快工作推进

本项工作流程多,实施周期很长。因此建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加快推进,抢占先机,减轻县、镇在各环节工作衔接协调中的压力,并可安排各阶段工作交叉进行。在拟定项目进度计划时充分考虑各阶段工作的先后次序,根据工作实施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穿插进行,如将组织准备、调查测绘及材料编制、意见征求、论证等阶段的工作安排交叉进行;同时,加强部门的协调和公众参与,增强实施过程中问题的协调处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进度,争取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6、加强宣传推广

加强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通过宣传标语、座谈、发放宣传册等方式传达农村拆旧复垦对于改善生活环境、促进农业生产、村容村貌改善和收入提升的积极影响。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微信、微博、微视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农村土地拆旧复垦工作的良好氛围,争取社会的支持

一、2019农村拆旧复垦补偿标准是多少?

拆旧复垦补偿款按每户宅基地实际面积补偿。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参照同期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1.2万元/亩对退出宅基地面积(包括宅基地附属用地)给予一次性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二、拆旧复垦与增减挂钩政策的区别有哪些?

1、复垦对象范围不同。增减挂钩复垦的对象是农村低效、闲置和废弃的建设用地,也包括工矿用地。《方案》复垦的对象则仅限于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

2、操作方式不同。增减挂钩要求建新区和拆旧区必须一一对应,整体审批,封闭运行,复垦土地类型与占用土地类型需一致,一次性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方案》中拆旧复垦不需要挂钩建新区,主要解决拆旧复垦问题,不需要整体报批,这就解决了增减挂钩占用与复垦土地类型难以一致问题。复垦指标可用于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另行落实。复垦为耕地的,另外按照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和报备,纳入补充耕地储备指标管理范畴。

3、节余指标流转范围不同。现行增减挂钩政策原则上拆旧和建新项目不得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即节余指标不得跨县区流转。《方案》中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是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

4、收益分配不同。增减挂钩收益主要由政府掌握,统筹用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拆旧区的农民集体和农户仅获得一些拆迁补偿,所获收益不高,拆旧复垦积极性低。《方案》将复垦指标交易的净收益的75%直接返现于农民,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对提高农民参与拆旧复垦积极性、加快农村农民脱贫致富有积极作用。

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程序

第一步:提交验收申请

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后,应当组织自查,向项目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验收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验收调查报告及相关图件;

(二)规划设计执行报告;

(三)质量评估报告;

(四)检测等其他报告。

生产建设周期五年以上的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可以分阶段提出验收申请,负责组织验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行分级验收。

第二步:组织验收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林业、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组织邀请有关专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依据土地复垦方案、阶段土地复垦计划,查验复垦后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复垦标准以及土地复垦方案要求,核实复垦后的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等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一)土地复垦计划目标与任务完成情况;

(二)规划设计执行情况;

(三)复垦工程质量和耕地质量等级;

(四)土地权属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五)工程管护措施。

如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复垦后土地的面积、质量等指标出具核实报告,费用从土地复垦费用中列支。

第三步:公告验收结果

土地复垦验收形成初步验收结果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负责组织验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提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会同同级农业、林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核查,形成核查结论反馈相关土地权利人。异议情况属实的,还应当向土地复垦义务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公告的形式可以是在项目所在村张贴公告,也可以是在网站或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

第四步:验收结果确认

验收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公示有异议的,应会同有关部门十五日内完成核查。对于核查无问题的,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核查问题属实的,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列明需要整改的事项,由土地复垦义务人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验收合格确认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土地复垦工程概况;

(二)损毁土地情况;

(三)土地复垦完成情况;

(四)土地复垦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处理意见;

(五)验收结论。

第五步:土地复垦费用拨付

验收合格后,土地复垦义务人可向临时用地所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从土地复垦费用共管账户中支取结余费用的80%。

土地复垦义务人凭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确认书和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办理支出手续。资金监管方在办理完成后,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费用支取回执和账户情况。

土地复垦义务人不复垦,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专用账户中相应数额的土地复垦费用转为土地复垦费,代为复垦。

第六步:加强后期监管

对于复垦为农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在最终验收合格的5年内对土地复垦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复垦效果达到土地复垦方案和阶段土地复垦计划要求的,土地复垦义务人可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支出剩余土地复垦费用

关于拆旧复垦的赔偿标准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磅 广州市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工作流程发布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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