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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一位老大爷在街头摔倒 有人竟选择这么做

大家好,关于当大街上有老人摔倒在地,你会选择扶还是不扶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扶不扶的建议和思考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见义勇为不担责,“老人摔倒扶不扶”还是难题吗
  2. 如何看待老人家摔倒在地上到底扶不扶问题
  3.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400字
  4. 当大街上有老人摔倒在地,你会选择扶还是不扶

见义勇为不担责,“老人摔倒扶不扶”还是难题吗

这个时候,我觉得有必要再说说彭宇案。老人摔倒到底扶不扶,与彭宇案关系密切,这个新闻曾让中国有些媒体喊出:中国道德倒退30的口号,结果,这些媒体的脸被打的犹如猪头,在媒体的眼里,彭宇是见义勇为为诬陷撞人,而事实真相是彭宇承认撞人了。

彭宇案是彭宇与诸多媒体联合制造的冤假舆论,他们制造伪社会痛点,站在道德高度,无视真相,无视证据,人为制造社会矛盾,彭宇案后,导致人们不愿做好事甚至见死不救,一些地方出现老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反被诬告等现象,也屡被归咎为“彭宇案”的影响。其实,让社会道德滑坡的,恰恰是这彭宇和这些传播虚假新闻的媒体,站在道德高度看问题往往可能是不道德的。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车时,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徐寿兰急忙跑向后面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当她经过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26岁的小伙子彭宇正从这辆车的后门第一个下车,双方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急于转车的彭宇先向车尾看了一下,再回头时发现摔倒在地的徐寿兰,随即将她扶起,并与后来赶到的徐寿兰家人一起将她送往医院治疗,其间还代付了200元医药费。

经诊断,徐寿兰摔伤致左股骨颈骨折,需住院施行髋关节置换术,费用需数万元。此时,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先后报警,但未能达成一致。2007年1月12日,徐寿兰将彭宇诉至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指认他将自己撞伤,并索赔包括医疗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6万元。

如果没有高额医药费,仅仅200元看病钱,可能这件事就尘埃落定了,但高额费用让人心变得复杂起来,彭宇案发生这是一个主要的原因。

2007年4月26日,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彭宇的妻子在代他出庭答辩时,没有说彭宇是做好事,只提出:“原告受伤非被告所导致的,不应该承担责任。”

6月13日第二次开庭进行法庭质证时,彭宇在答辩中表示:“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但不是与原告相撞。”当被问及把原告扶起来出于什么目的时,他回答:“为了做点好事。”在得知原告申请调取的事发当日城中派出所接处警的询问笔录已丢失时,他对由当时处置此事警官补做的笔录提出异议,并表示要向有关部门和媒体反映这一情况。

7月4日,彭宇主动打电话给一位网站论坛版主,表示自己因做好事被诬告,将一位老太扶起后反被起诉,希望媒体关注此事。该版主立即用短信将这一情况通报给南京10多家媒体和网站记者。彭宇于当日向鼓楼区法院提出准许新闻记者采访庭审的申请。

一审判决同时认为,虽然原告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但由于原告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被告相撞;被告在下车过程中因为视野受到限制,也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因而在本次事故中,原、被告双方均不具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按公平责任分担损失的原则,判决被告彭宇承担40%的民事责任,给付原告徐寿兰4.5万元。

因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南京市中院于当年10月初进行调查,并在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查找到事发当日双方分别报警时的两份接处警登记表,其中的“报警内容”一栏,均记录了两人相撞的情况,这些新证据为澄清事实提供了重要佐证。

在南京中院二审即将开庭之际,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对于调解结果,彭宇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事后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

这件事至今依然谬种流传,问题出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鸵鸟政策,他们竟然愚蠢的同意了那个保密要求,事实上彭宇案已经不是普通的民事案件了,而是完全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的大事件,一定要公开透明澄清事实,还社会公平正义。

如何看待老人家摔倒在地上到底扶不扶问题

没说的我会去扶的,因为我也有老的一天!

至于其它的问题考虑那么多没意思!真有那一天有一个老人摔倒在你跟前,你还能有意识去想“扶不扶"这问题,你的本能会让你伸出手。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400字

老人摔倒扶不扶今天,老师一走入教室就说“我们今天要进行一个讨论:老人摔倒扶不扶?”顷刻间教室里乱成了一团,有点同学说:“不扶”,可有点同学说:“老人摔倒了要扶起来。”就在教室混乱中,老师说:“我们一起来征求一下各位同学的意见。”我先站了起来说:“老人摔倒了一定是要扶起来的,如果是你的父母摔倒了,你难道不付吗?如果我们不扶起我们的长辈,是不是我们的良心没了,人倒了,可以再次把他(她)扶起来,可是我们中国人的良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呀!”我说的话似乎镇定,说服了全班人。可是......王小小也反驳道:“老人如果反咬一口,我们可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最后,老师说:“我们见到老人摔是一定要扶的,我们中国自古都是可以让80岁的老人进入朝堂的,为什么如今老人摔倒了竟然不扶了呢?”事来于2006年11月20日在南京发生的“彭宇案”,是说有一个叫彭宇的,他再下公交车时,一位叫徐寿兰的一位老人摔倒了,他去扶老人,可是老人说是他弄的,法院说要彭宇赔了8万元给老人,最后,经过了仔细察看,法院要老人赔200多万给彭宇。我们认为老人摔倒是一定要扶的。

当大街上有老人摔倒在地,你会选择扶还是不扶

当今社会,看见老人摔倒了是扶不扶。我认为,一定要扶。这是社会公德。这种公德应成为社会发展趋势。谁都有老人,谁都会老,老了身体不行了,我们不尽需要家庭照顾,还需要社会照顾。只是那些汚陷好人的事。那应该发生在少数缺得人身上。社会与政府一定要追责,负责。在社会发展的同时,我们的道德一定要跟上去。

好了,关于当大街上有老人摔倒在地,你会选择扶还是不扶和扶不扶的建议和思考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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