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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平收入分配的财政政策

大家好,关于分配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的体现怎么体现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分配对象冷知识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哪些账户是集合分配账户
  2. “不劳动者不得食”与“按劳分配”有何区别
  3. 分配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的体现怎么体现
  4. 税收如何分配

哪些账户是集合分配账户

集合分配账户是指用来归集和分配经济组织经营过程中某个阶段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账户,主要有:制造费用等。

按用途和结构的分类,“制造费用”是集合分配账户,“管理费用”属于费用账户。属于集合分配账户的,主要是“制造费用”,其账户结构是:借方记录车间各种间接生产费用的发生额,贷方记录月末按一定标准分配记入各个成本计算对象的分配额,月末无余额。集合分配账户的特点是,由于各项间接生产费用在期末要全部分配到各有关成本计算对象,因而月末没有期末余额。

“不劳动者不得食”与“按劳分配”有何区别

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是:(1)按劳分配的物质对象是个人消费品。(2)按劳分配的惟一根据是劳动。这里只承认劳动差别,不承认其他任何差别。凡有劳动能力的人,必须参加劳动,才能参与分配,即不劳动者不得食。(3)衡量劳动量的尺度是劳动时间。但作为衡量尺度的劳动时间不是自然劳动时间,而是标准劳动时间或平均劳动时间。个人劳动时间应折合为标准劳动时间或社会平均劳动时间计算。(4)劳动报酬应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成正比。按劳分配要求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等量劳动给予等量报酬。(5)按劳分配的主体是社会。其根据是:社会主义社会全部生产资料已为全社会所有,全社会是一个统一的生产单位,个别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或国家)自然成了分配的主体,企业只不过是具体的执行者。(6)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是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按劳分配将借助劳动券实现。劳动者从事劳动之后,他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公共基金而进行的劳动),他根据这张凭证从社会储存中领得一份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7)按劳分配通行的仍然是商品等价物交换,但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就内容来说,这里不存在资本与劳动的交换,不存在剥削,而纯粹是劳动交换,体现的是劳动者之间平等互利、互助合作的关系;就形式来说,这里表现为产品的分配,而不是商品的买卖。(8)按劳分配仍然包含着事实上的不平等。按劳分配是一种平等的权利,平等就在于所有劳动者都以同一尺度——劳动计算报酬;但它又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因为各个人在体力和脑力上是有差别的,在同一时间内劳动能力强的人提供较多的劳动,获得较多的报酬。同时,各个人所赡养的家庭人口也不相同,在劳动报酬相等条件下,家庭人口少的人会比家庭人口多的人得到更多的消费品,享受水平也会高一些。可见,按劳分配还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但这种弊病在社会广义阶段是难以避免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不同之处:(1)按劳分配的主体是企业而不是社会。因为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个别劳动并不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它首先表现为企业联合劳动;各个企业都是独立的经济实体,有着自己的经济利益,因而在分配上不应该由社会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只能由企业自主分配。企业将联合劳动的产品拿到市场出售,实现其价值后,要先扣除生产资料的补偿部分、上交国家的税金和企业的留利,然后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进行分配。(2)按劳分配收入中包含了某些非劳动收入因素。劳动者所得报酬的多少,除了取决于个人的劳动量,还取决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而制约或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除了劳动者的劳动效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外,其他如技术条件、资金来源、原村料的供应状况、产品的价格水平外,其他如技术条件、资金等,也都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劳动者的按劳分配收入往往包含由产品利润较高所获得的收入、风险收入、机会收入等,特别是在市场发育不健全、市场机制不完善、企业还不能充分展开公平竞争的情况下,非劳动收入的因素助会更多一些。同理,在相反的条件下,因销售不畅、积压、过度竞争、供过于求等,致使产品的销售价格远远低于价值,那么劳动者的按劳分配所获得的收入要比付出的劳动量少得多。(3)按劳分配要通过市场实现。在现实社会主义中,按劳分配是通过产品货币关系进行的,价值规律对按劳分配的实现必然要发生作用,因而产品都有要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出售。因此企业经济效益的不同,自然会影响劳动者的个人收入。此外,商品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劳动者首先拿到的是货币工资,然后再用它去买自已所需要的消费品。这就出现了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的问题。劳动者究竟通过按劳分配能得到多少消费品,这些消费品能否体现他所付出的劳动量,不仅要看名义工资额的大小,还要看市场的价格状况。无论是价格上涨或下跌,都会影响劳动者的实际收入,影响按分配原则的贯彻。(4)分配与消费相分离,为消费基金转化为积累基金提供了可能。在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分配与消费是完全结合的,分配多少就消费多少。在现实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分配与消费是经常分离的,不仅在空间上可以分离,在数量上也可以分离。人们完全可以将暂时不用的货币收入存入银行或购买股票和债券,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等以获取生产要素收入,为将来更好地消费寻找机会和可能,同进也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分配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的体现怎么体现

1.收入分配政策决定财政分配对象的大小

2.分配政策决定财政集中资金的比例

3.剩余产品价值中财政收入占的比重财政是同国家的产生和存在相联系。国家为了维持自身的存在和发挥职能,必须消耗一定的社会产品。但是,国家本身通常不直接从事生产活动,因而必须凭借自身拥有的政治权力,强制性地征收一部分社会产品,以满足各方面支出的需要。这种国家的收入和支出就是财政,它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而进行的社会产品的分配。从这一概念的内容可以看出,财政是一种分配关系,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在社会范围内集中性的分配关系。这就是财政的本质。

税收如何分配

税收分配原则:

为了实现税收分配在经济发展中的上述功能,必须正确地把握并理解税收分配的原则。税收分配的原则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的准则,它要求公平与效率二者兼顾,并溶于税收分配这一过程之中。

(一)税收分配的公平原则

在税收分配中,税制应是公平的,每个纳税者应对政府费用承担其合理的份额。在这一原则下,又有两个分配原则:

一是受益原则

每个纳税者根据它从财政支出中得到的利益大小而相应纳税:谁受益,准纳税,受益大纳税多。依此原则,税制结构取决于财政支出结构,但逮一原则仅适用于一部分税种,因为在现实中每个纳税者从财政支出方面得到的利益并不完全知道,因此,在现实中确定税种时尽管要力图体现受益原则,但真正按受益原则设计的税种并不多,目前主要有车船使用税、城市建设税等。

二是纳税能力原则

这一原则不考虑财政支出结构,要求每个纳税者按他的纳税能力来纳税。它要求确定税负时兼顾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是指凡有相同收入的人,就应缴纳相同的税额,而不管收入来源的性质如何。从各级税收分配的实践看,横向公平由于其他一些必要的税收减免政策的影响,而变得难以实现。

纵向公平是指经济情况、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负担不同的移:收,纳税能力强的人应比纳税能力弱的多纳税。贯彻这个原则的困难在于这个数量应该如何区分、幅度如何划定与界清。

(二)税收分配的效率原则

税收分配的目标应有助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和经济稳定,实现于稳定中求发展的目的,其出发点在于保护国家经济,避免税收妨碍经济发展的消极作用,并进而促进国民经济提高效率。这一原则有三个要求。

一是要求保护税本即保护产业与生产力,并力求促使其发展,从而使国民经济得到发展,这样税源方能扩大,税收也才能增加,这种保护体现在选择课税对象、确定税种以及设计税率等方面。

二是要求提高效率,即一方面要使税收保持中性,税收尽量不要干扰市场价格的均衡,在市场体系中保持相对中性;另一方面在市场机制存在缺陷时,税收又应当是非中性的,即必须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使之致力于促使企业在同等环境下的公平竞争,恢复市场机制的正常功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是要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使社会主义税收分配必须有益于改进资源配置,使稀缺的经济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由此来保证财政收入和促进生产相结合,国家建设资金需要同纳税人量力负担相结合,不同课税对象区别对待,使社会主义税收分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得到最有效的发挥。

税收分配是指各级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前者构成税收管理体制问题,后者形成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

税收分配是从多环节参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的,税收分配对国民收入分配多环节的调节,使得税收分配成为国民收入分配体系的一个有机地组成部分。

在商品价值实现、收入形成的环节,税收的课税对象主要表现为商品和劳务,其计税依据主要表现为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或商品的销售数量,相应的有关税种称为增值税、流转税或商品劳务税;对实现的收人进行分配的环节上课征的税收,一般表现为各种所得税;在收入支出的环节,税收表现为各种消费税和行为税。

分配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的体现怎么体现和分配对象冷知识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财政收入增长6.1 ,这个数字决定了未来财富分配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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