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的利与弊这个问题,权限不建议下放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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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人事权下放人事权下放的优缺点
还是看公司规模,一般公司的HR必须专业,主要是现在的劳动合同纠纷太多。
如果是集团公司,可以下放人事权,但必须注意,只要是签合同的法人单位不同可以下放人事权,如果直接是一个老板,则必须统一管理。
集团的人事必须定期指导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防止下属单位因为不专业和随意性,影响整个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什么意思
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区分不同权属和设定文件层级,采取取消、暂停执行、下放、授权、委托、分级管理、改变管理方式等形式进行放权。
(一)取消是指省直部门不再行使该项行政审批,由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自我管理。取消收费项目是指任何部门不再收取该项费用。
(二)暂停执行是指国家规定实施管理的权限,在我省从未发生过或者由于情况发生变化,继续执行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暂时不宜取消,这样的权限暂不实施管理。
(三)下放是指原由省直部门行使的某项权限全部下放给县(市),县(市)依法自主行使权限,独立承担行使该项权限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授权是指将规定应由省直部门行使的权限授予县(市)行使,被授权的县(市)部门独立承担行使该项权限引起的法律责任,但其权属仍归省直部门。县(市)行使权限需向上级行政机关备案。
(五)委托是指将规定原由省直部门行使的权限委托县(市)以省直部门的名义行使。省直部门对县(市)行使委托权限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承担县(市)在委托范围内行使被委托权限引起的法律责任。省直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县(市)被委托权限的行使进行监管。
(六)分级管理是指原由省直部门全部直接行使的权限,按照不同数量、等级或范围由省与市(州)、县(市)分别行使,双方在各自的权限内行使权限,并分别独立承担行使权限引起的法律责任。
(七)改变管理方式是指原由省直部门负责审批的事项,交由社会中介机构或行业组织进行自主管理;原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转变为按经营性收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的利与弊
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有利有弊,其利是: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因工作关系可以直接接触困难群众,对低保申请人的家庭情况比较了解,能将确实困难的申请人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其弊是:由于乡镇干部长期在基层工作,与困难的或不困难的群众都能接触到,所以审批中较容易掺杂人际关系,或多或少会造成人情保和关系保的现象。
下放执法权限的依据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生效之后,要全面准确理解和谨慎把握这一新制度:
第一,下放之权限于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县人民政府的处罚权,县级以上各行政机关的处罚权,不在下放之列。
第二,下放之权必须是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并且基层政府能够承接得住的。并不是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或者,虽然需要,但是基层政府承接不住的,承接条件不具备的,一律不放。
第三,处罚权从县级人民政府部门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不是一个自然过程,它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决定,全国不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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