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专家建议不能年龄歧视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妇女”是个歧视性的称呼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专家建议不能年龄歧视和“妇女”是个歧视性的称呼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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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的单身未婚男人不能嫁,为什么
四十岁未婚男人,就算是再优秀,都会有不少缺陷。因为单身习惯了就过独了,可能不太会体贴人,更不会照顾人,也许他一个人清净惯了,再多一个人他还不一定适应。他缺少的是爱,他只想有一份爱情,来呵护他。他也不一定会替别人多想想。这就是单身久了的人基本都具备的通病?包括女人也一样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将8项重罪刑事责任年龄降到12周岁,怎么看
完全同意人大代表的这个建议。最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在去年发生的大连女童被杀一事,因为没有到达法定年龄,一个刽子手仅仅被判收容教养,期限三年。女孩儿的父母至今还在为将凶手绳之以法而奔波。
现在的孩子普遍比较早熟,早已经不是几十年前那样天真无邪了。他们对事情的判断能力也不是以前的孩子能比的,尤其是在这个网络时代,他们也不可能对法律一无所知。记得我上中学的时候,还和比我年纪小一岁的同学开过这样一个玩笑:别惹我,我还没满14,杀人不判死刑……(纯粹是玩笑,别当真啊)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14岁,不满14岁的无需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这个法律本是保护未成年人,却给了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一个作恶的机会。
小偷小摸的行为也就罢了,最近几年出现的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为年龄问题逃脱制裁,甚至有的还会再次犯罪,这些也让我看新闻的时候感到很愤怒,这对被害人不公平,对社会公民也不公平,但也没有办法,谁让法律在那儿写着呢。
再联想到去年的那个大连女孩被害事件,未成年保护法保护了凶手的利益,但是又谁保护那个女孩的利益,同样是未成年人,也太不公平了。
这次人大代表的这个建议,我觉得应该通过,我相信大多数人也都愿意通过。不能让未成年人保护法被一些心术不正的人钻了空子。而且我觉得对于年龄和审判结果不应该太死板,如果所做事情过于恶劣,也可以不用考虑年龄……随着年龄的增长面子越重要吗
古人说,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
面子固然重要。但,不切合实际的爱慕虚荣的虚假的满足感,这是死要面子。不值得提倡。生活中很多打肿腮帮充胖子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多的是。所以,可以说年轻人爱面子,中老年人不是不要脸,而是脸皮厚了,无所谓了。
我们是反对那种有失人格和尊严的不要脸,不要为了达到个人某种利益而跪地乞求,不要做出丢人现眼的丑事。
中国人的劣根性,跟风,攀比,死要面子,在很多人身上表现尤为突出,生活中屡见不鲜。其实,太在乎面子,会给面子害死。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很多是因面子上过不去而纠结,纠纷,连夫妻之间也往往是在乎面子而使产生的矛盾更加恶化,谁都不先主动伸出橄榄枝,互相较劲,都不服软。
所以,我认为,适当的不要脸(只要不出格)恰恰是给日后更有体面的活着。
“妇女”是个歧视性的称呼吗
在奉经济和地位上的成功为圭臬的时代,与底层、劳动有着天然连接的“妇女”称呼,容易被联想到“不成功”“缺乏性魅力”,因此不受欢迎也是情理之中。“妇女”连带“妇女节”被嫌弃,象征年轻的“女生节”和象征成功的“女人节”就成了更受欢迎的替代品。
3月7日女生节,3月8日妇女节,“一夜之间发生了什么?”成了近几年对时髦的女生节的例行调侃。女生节似乎最早是兴起于大学校园,每年“三·八”是各大小学生会例行要搞活动的日子,但让青春少艾的女大学生去过“妇女”节,难免有些膈应。大概不知是哪个大学的哪个学生会灵机一动,决定我们不搞妇女节了,搞“女生节”。
再结合大学生的兴趣和特点,女生节几乎又变成了“男女生交往”节,各式各样的舞会、表白墙、互赠手工礼物都成了风靡一时的女生节节目。更有甚者,去年清华大学某院系在女生节造了一台“花轿”,把女生请上花轿在清华园里抬着逛,有女生觉得“被宠着的那一刻感觉还是挺好的”,也有女生觉得这“怪怪的”。
从“妇女节”到“女生节”,从“三·八”到“三·七”,其中的娱乐化意味是明显的,而且还蕴涵着青春的骄傲,以及爱情与性的萌动。这好像回应着那句调侃:“一夜之间发生了什么?”
除了“女生节”,“三·八”在近几年还被赋予了另一个名字“女人节”。2007年,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就递交过提案,建议将“妇女节”更名为“女人节”或“女性节”。她的理由是,时代变化了,广大女性不再认同“妇女”这个称呼,她们会因被称作“妇女”而感到不快,为了让女性能够真正认同、享受这个节日,应予更名。
这一出提案将对“女人节”的呼吁由暗转明,各大电商、百货,甚至整形美容医院已经欣然接受了她的建议。“女人节,宠爱自己,任性败”、“三·八女人节,给自己挑选爱的礼物”、“犒赏女人,只此一天”……此类广告语提前一周已经开始轰炸。以“女人节”为名,“三·八”成了消费的节日,在消费背后作为价值支撑的,是“女人要敢买、要买得起还要有性魅力才叫成功”的精英主义女人成功学。
如果说“女生节”象征着青春美好,“女人节”象征着成功魅力,那么被嫌弃的“妇女节”背后,有着怎样的意涵呢?这就要从三·八妇女节的来历说起。
1909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女工为争取平等权利而举行规模巨大的罢工和示威游行,得到劳动妇女广泛而热烈的响应。1910年8月,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的第二次国际社会主义妇女代表会议上,德国女革命家克拉拉·蔡特金建议,以每年3月8日为世界妇女的斗争日。次年3月8日,第一个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了。跟我们有关的是,1924年,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群众性的“三·八”纪念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妇女节更是没有缺席。
也就是说,“三·八妇女节”来源于对妇女,尤其是劳动妇女、底层妇女,对自身平等权利的追求和抗争。“妇女节”、“三八节”更由于其与劳动、国际共产运动的渊源,被赋予了政治正确的色彩。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与过往形态关系紧密的词汇,几乎是被人们刻意地遗忘和遗弃了。这些词汇被重提时很容易给人“过时”的印象,对于“妇女”一词来说,就引申为“老”、“年纪大”。而且,在奉经济和地位上的成功为圭臬的时代,与底层、劳动有着天然连接的“妇女”称呼,容易被联想到“不成功”“缺乏性魅力”,因此不受欢迎也是情理之中。
“妇女”连带“妇女节”被嫌弃,象征年轻的“女生节”和象征成功“女人节”就成了更受欢迎的替代品。这种此消彼长的现象背后,隐含着当下中国社会价值观中的年龄歧视和阶级歧视问题。至于妇女节追求平等权利、发出妇女声音的经典意涵,不仅在这种嫌弃中失落了,“三·八”这个节日,更随着年龄、阶级歧视与性别陈规的联手,是反妇女主体意识和权利而行之。
看到这些,或许在“三·八”这一天,我们应该多想想权利,而不是着急着买买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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