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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医院,刚上病床,不能帮大家砍价盖楼了

大家好,被人打破了头,住院期间,对方出5万私了,要不要答应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被打轻伤不建议私了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被人打破了头,住院期间,对方出5万私了,要不要答应和被打轻伤不建议私了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轻伤一级私了30万正常吗
  2. 法医鉴定结果出来轻伤,就不能私了,对方也同意私了,派出所说不能私了,只能看守所了吗还有别的办法吗
  3. 被人打破了头,住院期间,对方出5万私了,要不要答应
  4. 打架造成对方二级轻伤,对方不谅解,漫天要价法院会判实刑吗

轻伤一级私了30万正常吗

要结合具体案情来看,法律没有作出数额限定。私了即和解,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医鉴定结果出来轻伤,就不能私了,对方也同意私了,派出所说不能私了,只能看守所了吗还有别的办法吗

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在公安阶段,确实不能私了。但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和解,检察院可以不起诉。

被人打破了头,住院期间,对方出5万私了,要不要答应

遇到类此案件把握好两个要点:第一、不能因为自己是受害人而有打算借此赚钱的想法;第二、坚决不能让自己吃大亏。很多类似的法律问题处理不当会让自己反受其害!

本文有些枯燥,但是很实用。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与其遇事后导致的手忙脚乱,不如闲暇时间多了解一点。

我们详细地将问题细化,设定不同的情况应该如何应对。既能够不让自己吃亏,又能够不让自己涉及到法律责任。生活中涉嫌故意伤害的案件很多。看完这篇文章您遇到此类案件的时候就有一个大概的应对思路了。

生活中有时候一些小的矛盾纠纷,难免出现小幅度的拉扯推搡。有时候一个不注意,就将他人推倒后受伤。那么此时推人的行为人很可能就会涉嫌故意伤害。可能会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附带的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我们将以上情况分为三类来说明具体的对策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分类的标准是按照伤情程度来区分。轻微伤、轻伤、重伤三级。

(头部伤情鉴定)

第一类、轻微伤:

这一类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见解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太多了。一旦言语升级后就是肢体接触。拉扯、推搡、抓挠再正常不过了。脸上一道伤痕就是轻微伤。

比如:根据《人体伤情鉴定标准》第五条之规定: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头皮擦伤面积5平方厘米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头皮创口或者瘢痕等情况均被认定为轻微伤。

有明显伤痕,但是又达不到轻伤的伤情。基本上就是轻微伤。一旦鉴定为轻微伤。行政责任是跑不掉了。但是轻微伤的行政责任不分先后以及严重程度。是需要互陪,各自接受处罚。

简而言之,打架的双方彼此都是轻微伤的,彼此对彼此的伤情负责,并因此承担行政责任。包括接受治安处罚以及赔付彼此的医疗费用等费用。

这类案情警察接警后,通常是固定证据后组织调解。双方不管是互陪还是各自负责自己的伤情。只要达成一致就行。基本上不会被追究行政责任。案件就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

但是调解不成的,赔偿费用各自起诉,行政责任根据在打架斗殴中的情节行为等,分别处以行政处罚。如行政警告、拘留等处罚措施。

(轻微伤的处罚)

比如:张三、李四发生纠纷后,不占理的张三先动手打人,李四在被挨打后反击。事后双方伤情均为轻微伤。在调解不成后,张三的处罚无疑是重于李四的。

轻微伤一般的赔偿标准包含:基本的医疗费、误工费等。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一般额度不超过一万元。一旦医疗费等费用超过一万块钱的时候,就不是轻微伤了,可能是轻伤以上的伤情了。

所以,轻微伤的前提下,行为人主动赔偿五万块钱的时候几乎没有。毕竟,这社会没有傻子,即便自己不懂法。也会有懂法的亲朋好友。再不济也会上网搜索我这篇文章学习。

(打架)

第二类、轻伤:

轻伤让人听起来貌似一个很重的伤情了。基本上就是骨头断了或者比较严重一类的伤情了。但是根据《人体伤情鉴定标准》第五条之规定: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平方厘米以上的认定为轻伤。

说真的,就伤口来说,真心不算大。但是为什么会把这样的伤口定性为轻伤?因为受伤部位是头部!锐器的伤口还好一点。钝器的伤口达到6厘米,击打的力量稍不注意就会要人命!

轻伤的很多伤情其实就是一巴掌的事。典型的耳膜穿孔。耳膜其实是一个很脆弱的部位。一巴掌有可能就造成耳膜永久性穿孔损伤。直接造成受害人耳朵功能的丧失。但是很多时候,连续十几个耳光也不会造成耳膜穿孔。

耳膜穿孔伤情还有个特殊的地方,那就是假如耳膜穿孔后在6个月内恢复的,就不能认定为轻伤。只能认定为轻微伤。这就是这个伤情的特殊之处。

(耳膜穿孔恢复不了也是轻伤)

此外轻伤的伤情还有很多特殊之处。《人体伤情鉴定标准》在网上一搜就有。关键时候,不要慌,搜索查询对照后,心里就有个大概的谱了!

一旦达到轻伤伤情,就达到了构成刑事案件的标准了。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92条),此罪名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罪)

具体的标准就是《人体伤情鉴定标准》。此伤情鉴定标准涵盖了人体上下所有部位的伤情标准。只要达到标准,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就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注意一点:故意伤害罪构成前提——非法伤害他人行为、加上伤情达到法定标准。合法行为或者伤情达不到法定标准便不构成本罪。比如:合法的正当防卫,非法伤害他人但是达不到轻伤伤情的。

一旦构成本罪,有理只是从轻情节,不是免罪情节。所以,克制自己,不动手。

(正当防卫的故意伤害不构成犯罪)

比如:人品低劣的张三故意几次三番地挑衅李四,李四忍无可忍后动手打伤张三,张三伤情达到轻伤以上,李四的法律后果就是坐牢加赔钱。当然了张三也有自己的恶果,那即是疼痛加受苦住院治疗。但是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其实就是不理智的行为。

故意伤害(轻伤)案件一旦立案,就需要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想要受害人谅解,出具谅解协议书,我们本地从没有低于十万的案例。如果不取得受害人谅解,后期案件在法院判决的时候很难获得缓刑。且该需要赔偿的费用法院也会判决。以后还是少不了的!

(打人不但有成本,而且有时候成本代价很高)

第三类、重伤:

先说后果,非法伤害他人导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人体伤情鉴定标准》第五条之规定:植物生存状态;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情况系重伤一级。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系重伤二级!

根据以上标准来说,重伤已经是非常严重的后果了。如瘫痪、植物人状态等。基本上可以说就是人活着,就如行尸走肉一般了。

(打架后造成受害人植物人,一辈子的悔恨)

一旦涉嫌故意伤害罪(重伤)的,量刑直接是3年起步!

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排除正当防卫的情况下,故意伤害致他人重伤的,几乎就是往死里打的那种。所以巨额的赔偿加上坐牢的后果于情于理都是理所该当的!打个架,拉拉扯扯、一耳光可以理解,往死里打就是奔着要人命去了!

重伤的赔偿数额:这个就不能一概而论的,因为致他人重伤后,除去基本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还有致残后的抚养金等。按照法律标准算下来都是天价了!所以下狠手之前一定要克制住,摸摸自己的钱包!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量刑标准)

回到问题上来:

题主并未说明头部具体的伤情,我们假设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假如是轻微伤,那么此时有几种可能。要么是违法行为人万贯家财,对钱没有感觉。只想出钱了事。要么违法行为大脑有问题。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可能会发生。

第二种:假如是轻伤,建议题主不要轻易接受。除非是明确清楚地知道犯罪嫌疑人很快会后悔,且再也没有支付能力了。那就赶紧拿着。避免后期一分钱没有。

否则,就不能拿,一般来说,轻伤以上的伤情医疗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再加上误工费等。五万块钱是最少的。

而且要看对方拿出这钱的意思,因为故意伤害案件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前提是需要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上。在申请做鉴定之前,双方握手言和后,是有可能不需要做伤情鉴定,进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从而达到行为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如果双方都满意还好说。假如受害人反悔,或者5万块钱不够,而行为人拒绝继续出钱。出现扯皮的结果后。又错过了案件侦查取证的最佳时机。许多案件案发时的证据灭失!那么受伤害的可能就是受害人。

(证据灭失就遗憾了)

第三种:假如是重伤,那无论如何是不可能答应的。任何一种重伤的伤情,五万块钱根本是不够的,最基本的医疗费用都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其他的费用了!

这时候可以采用缓兵之计,假意考虑准备答应。拿到钱后先作为医疗费缴纳!很多类似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家属拿不出更多的钱,或者压根就不愿意出钱。这时候,拿到一分钱都是好的!

综上所述:除非是伤情最轻的轻伤案件,否则都不要答应拿五万块钱私了。因为后遗症一旦爆发。会失去很多先机,会遗憾后悔!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写在最后:

我常年接触各类故意伤害案件的办理与处理。我从不赞成借着自己被侵害而狮子大开口。但是合理、合规、合法属于我们自己的权益我们不能退让。因为我们是受害人。

我非常反感那些故意伤害案件中,借着案件立案、犯罪嫌疑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时机,狮子大开口!动辄三四十万的赔偿要求。一点谅解的诚意都没有。反而将自己当做了商品。在案件中凭借有利地位出卖自己。这样得来的钱花的不安心,也没有花钱的快乐!我们要做钱财的主人,不能被钱财奴役!

法律是底线,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但绝不是某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的工具。但是合法的权益被侵害。法律会坚决维护该有的权益。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拒绝赔偿的,将由法院依法判决并执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将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同时将会被强制执行!

假如您有任何故意伤害相关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私信或者留言。我将给出个人的法律建议。谢谢阅读评论转发。帮助到更多的人。

打架造成对方二级轻伤,对方不谅解,漫天要价法院会判实刑吗

没有赔偿谅解,会判实刑。

可能题主觉得我说的过于肯定,但是在我接触和见闻的故意伤害案件中,还没有一起未经赔偿谅解,最终判处缓刑的案件。

换一个角度来思考,缓刑的适用条件之一便是被告人认罪悔罪,而在故意伤害案件中最能体现“悔罪”的表现,就是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而且如果被告人没有进行赔偿,被害人也不可能接受缓刑的判决结果。

至于题主提到的漫天要价问题,一般会发生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到了审判阶段,负责任的法官一般会先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向被害人简单的算一笔账,告诉被害人如果走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大致能够获得的赔偿金额约是多少,至于超出部分是不能获得法律支持的,被害人心理也会有一个相应的心理预期,所以在这个阶段是最容易“压价”的时候。

如果到了审判阶段,被害人仍然不肯“压价”,可能被害人真的就是抱着赌气的心理,即使自己获得不了赔偿,也要让被告人“进去”。所以作为被告方首先要认识到自己确实存在过错,真诚的向对方道歉,只有在被害人消气的情况下,才可能心平气和的回到谈判桌前,双方获得一个都满意的和解结果。当然还有一种较罕见的情况就是被害人虽然是轻伤,但是从法律上真的能支持的赔偿数额较高,而被告人方认为这是“漫天要价”,法官一般也会给被告人方做出相应的赔偿数额计算,但是如果被告人方仍然表示不能接受,想要在合理的赔偿范围内继续“压价”,法官也不会强求和解,那最终只能由被告人承担实刑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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