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股权规定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股权规定的知识,包括股权并购争议解决办法最新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如何解决股东出资纠纷呢
第一:协商解决。和气生财
二、常见的股东出资纠纷包括哪些类型
1、虚假出资纠纷。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出资而未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以无实际现金流通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以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验资报告;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等。
2、出资不足纠纷。出资不足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内,股东仅仅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或者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出资不足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货币出资只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3、逾期出资纠纷。逾期出资是指股东没有按期缴足出资的情形。《公司法》允许注册资本分期缴纳,规定了首次出资的限额。实践中,经常发生的纠纷是股东首次出资符合法律规定及约定,但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履行首期出资之后的分期出资义务。
4、抽逃出资纠纷。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在公司成立后违法将出资收回。抽逃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股东设立公司时,验资后将出资转出(新法取消了验资程序),公司并未实际使用出资;公司收购股东的股份,但未按规定处置该股份;公司未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先行分配利润;公司制作虚假会计报表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出资等。
三、股东出资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三个股东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1、协商解决争议问题,继续友好合作。对于股东之间出现的问题要本着共益性原则求同存异,以公司存续和发展为最大目标,毕竟企业发展是各股东经济利益保障的前提。
2、一方股东退出,另一方股东继续维持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独立性。一般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收购股权。通常是小股东退出。在股权收购的谈判过程中最好有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介入,比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参与,这样会促进谈判更有效、理性地进行。
3、如果股东争议比较大,一般是大股东和二股东之间矛盾不可调和,协商未果,导致公司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解散公司可能是最后的选择。实践中,一般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比较常见,也有协商清算的情况
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股权规定
国有企业收购股权管理办法: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六条转让的企业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不得转让。
被设置为担保物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如何进行股权收购
公司股权回购的基本流程如下:
1.出让方公司全体股东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同意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2.收购双方进行洽谈,达成初步收购意向。
3.如果出让方公司经营的债权债务特别多的,受让方自行或委托律师、会计师开展尽职调查。
4.正式谈判,签订收购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
5.收购双方的内部审批
5.1.出让方是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出让方是自然人的,无须审议表决。
5.2.受让方是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受让方是自然人的,无须审议表决。
5.3.无论出让方是公司法人还是自然人,均须经过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并充分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71条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出让方缴纳有关税费
7.凭着完税证明以及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双方身份信息,章程修正案前往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8.公司内部股东名册变更,收回股权出让方的出资证明,核发新的出资证明给受让方股东。
这是一个基本的流程,当然所需要的资料各地工商局略有不同,但是核心文件就是上述几样。
关于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股权规定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