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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关于在医院住院期间突然死亡,要不要报警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医院不建议住院后猝死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患者请假后院外死亡,医院准假是否担责
  2. 若没钱付给医院,医院选择不做手术而导致患者死亡,算见死不救吗违法吗
  3. 在医院住院期间突然死亡,要不要报警
  4. 有的癌症患者为什么一进医院死的更快

患者请假后院外死亡,医院准假是否担责

住院期间,医院有负责病人安全的义务。至于双方签署的免责条款,最多属于一种告知,多数情况下起不到免责的作用。医院是否担责,要看其是否尽到了足够的注意义务、提醒义务,有无过错。

至于病人离院期间发生问题谁的责任,则应当根据双方的证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例如:

病人术后观察期,不适合脱离医院。但医生批准离院后因为腹腔大出血死亡,显然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病人术后已基本痊愈,自己要求请假回家处理家务。医生嘱其注意安全,全程家属陪护活动,并记录在案。结果病人自行行动,失足跌入水沟致残。这种情况医院已经尽到了注意和提醒义务,应当由病人承担全部责任。

若没钱付给医院,医院选择不做手术而导致患者死亡,算见死不救吗违法吗

对于这个问题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救死扶伤属于法定义务,不救违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的通知》,对于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院应当积极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治疗。如果违反,对医院及有关医务人员通报批评,并依法进行处理。从这个角度来说,若没钱给医院,医院选择不做手术而致患者死亡,属于违法行为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五条:对于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当按照《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积极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治疗;第十六条:对于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需紧急救治患者的,对医疗机构及其有关医务人员通报批评,并依法进行处理。

那么,上述的依法进行处理是怎么个处理法呢?

1.行政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2.刑事处理

对于疾患危重病人,如果医院或值班医生有能力救治却故意不履行救治的义务,属于不作为,而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医院或者值班医生应当救治,这属于法定的作为义务,违法这项义务导致病人死亡的,可能触犯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一种观点认为:救死扶伤属于道德义务,不救不违法

救死扶伤以一种道德义务,医院不是做慈善的,需要自负盈亏,看病花钱,天经地义,凭什么要求医生无偿救人,这不是道德绑架吗?我们国家又不想印度一样实行免费医疗制度,救是行善做好事,不救也无可苛责。还有人提出之所以医院敢如此频繁拒病人于门外,是因为法律没有制裁措施,不救也不违法,而且,从现实情况来看,可能持这种观点的人还不较多。

个人认为:这个问题在法律与道德,理想与现实之间,难以平衡

严格按照法律来说,不救属于违法,甚至可能是犯罪,但是估计没人敢认定这种属于犯罪。因为如果说这是犯罪有很大的隐患,如这是犯罪,可以想象,以后很多人都会威胁医院,人在这,我没钱,你要救,不救是违法,告你!这样一来,估计连医院都开不下去了。这个问题涉及道德与法律,理想与现实,太复杂,难以平衡。遇到这种事情很难追求医院的责任。此外,这种事情估计以后会少一些的,好像国家建立了救助基金,不用担心没钱不给治疗的。各行各业都不容易,尊重下医生吧。其实医生也决定不了这种事,为了饭碗都是听从命令。抗疫期间,医护人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向他们致敬!

在医院住院期间突然死亡,要不要报警

苹果耗子来回答此问题。

从突然死亡的描述来看,说明死因蹊跷。

在医院不能做出让人信服的合理说明的情况下,建议报警,让警察到现场勘探情况,询问相关人员,保留与“突然死亡”相关的痕迹。

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助于查清死亡真相,若是因人犯罪加害所致,有利于警方及时破案。就算是非犯罪加害所致,也有利于合法的向医院施压,区分医院是否有医疗过错,追究相关责任。

因此,建议尽快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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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癌症患者为什么一进医院死的更快

我就有亲身经历,九年前我父亲被体检出腹水,住进了家附近的小医院。医院得出的结论是胃部肿瘤,据说是在胃部外围。主任医师和教授医生的治疗方针截然不同,前者认为没救了,顺其自然;后者建议立即手术,说不定还能出现奇迹。结果我们一家人商量的结果是转院,去了家三甲医院。

我记得当天父亲是自己走进去病房,躺下以后就再也没有起来了。大医院里东检查西检查,先前在其他医院拍的片都不行,必须在大医院重新拍片。把父亲从头到脚,里里外外都做了一遍检查。我和父亲戏称是把所有的刑具都用完了,父亲百思不得其解是的说明明是胃不好,医院却是从头到尾,甚至连骨骼也查了一个遍。当然我只能善意认为医院是为病人负责,而不是为了维持设备的开销和员工的提成。

特别是胃镜检查前必须要喝一大瓶冰冷的专用液体,父亲本来就有腹水,肠胃一直不好,结果喝了一半就吐了,从此又伤了胃口,慢慢的食量越来越小,到后来只有靠液体维持。而医院查来查去,包括花上万元自费做了派克透视,也没能找出活体。父亲就这样活活地衰竭而亡,从进医院到殡仪馆只隔了短短四十天。

就这件事我始终耿耿于怀,后悔太迷信大医院,小医院都能判断肿瘤在胃部外表面,堂堂三甲医院居然找不到活体!早知道当初在小医院做手术,也不至于让父亲饱受折磨。我一直在反思如果不过分的检查,说不定父亲不会走得这么快。

关于在医院住院期间突然死亡,要不要报警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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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住院# 我的# 报警# 突然# 期间